32岁的外来工李国荣是不幸的:2002年因剧毒化学物品意外泄漏,他面临着双目失明;他又是幸运的,在深圳市法律援助处律师的帮助下,这宗长达七年的工伤赔偿争议案,经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定,他所在的深圳某电子有限公司支付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后续治疗经费在内的赔偿金共计98万余元。
昨日(3月23日),在深圳市法律援助处接受记者采访的李国荣,左眼晶体混浊,瞳孔撕裂,已完全失明;右眼通过长达六年多的积极治疗,视力最好时候也只有0.1。李国荣告诉记者,该电子公司对仲裁结果还有歧义,已经提起上诉,因双方表示愿意接受调解,福田区人民法院将在近日主持调解本案。
维修水泵意外烧伤
1999年9月,大学刚毕业的李国荣随南下大军来到深圳。这个出生在江西进贤县七里乡的农村青年,父母省吃俭用供他上完了南昌高等专科学校,他一心想通过自己所学的知识来改变家庭贫困的状况。在关外一家公司工作了一年多后,2001年3月,李国荣应聘到该电子公司,成为电镀维修工程部技术员。
2002年5月12日,李国荣和同事按要求贴好维修告示后,二人开始维修输送电镀水的水泵,生产部一名操作员在未确认他们是否维修结束的情况下,擅自开动了机器,李国荣正埋头拧接水泵接口,顿时被瞬间喷射出的剧毒氰化钾和强碱氢氧化钾液体洒满了全身,特别是他的头部受伤严重,双眼更是没能幸免。
某电子公司迅速派人将他送到福田区人民医院抢救,连续3天,李国荣一直处于高度昏迷状态,脑袋因氰化钾中毒肿胀得有原来的一个半大。6天后他脱离了生命危险,转院到北京大学深圳医院治疗。公司领导对李国荣非常关心,每周二下午都到医院探望,承诺一定会对他负责到底,这让李国荣很感动。
转院北京救治双眼
李国荣在深圳住院治疗41天后,因双眼伤势特别严重,北大医院相关专家诊断,李国荣的左眼已经失明,眼球可能要摘除,右眼需立即作角膜移植,否则两只眼球都保不住,建议李国荣转院到北京同仁医院治疗。2002年6月28日,双方协商并签订《转院协议》,约定李国荣在北京同仁医院治疗所花费的治疗费用均由电子公司方承担。
2002年11月4日,李国荣在北京同仁医院做了右眼角膜移植手术,由于属于强碱严重烧伤,细胞再生能力非常弱,术后排斥反应强烈,眼睛严重水肿,此后李国荣便靠每天服用和滴用大量的医疗依赖用药来维持,希望能保住还有一线希望的右眼。李国荣为记者提供的眼科医院病历和处方笺显示,他每月需花药费近3000元,仅FK506这一种免疫抑制药,每月就要2020.50元;还有激素类用药、营养角膜用药等。李国荣告诉记者,为了保住自己的右眼,他根据医生的指导,每天都用三种眼药水轮流滴眼眶至少18次,这样才能保证右眼视力最好状态时有0.1。
北京同仁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显示,李国荣的右眼仍然存在排斥反应,还需再做角膜移植,手术后需长期用抗排斥药物,而需做几次移植目前尚不能确定。李国荣说,其实医生已经告诉了他最终结果,每次移植手术后排斥就会越来越严重,最终会由于多次移植角膜无法存活,导致失明;医生建议目前尚不摘除左眼眼球,如果万一右眼到时保不住,左眼通过摘除白内障换晶体,同时进行角膜移植,可能还能恢复一点视力。
在北京治病的日子,公司一直对李国荣还比较关心。非典期间,公司专门在一家招待所以每天60元的价格为他租了一间房,还每天发放护理费80元。李国荣清楚地记得,新上任的总经理曾经亲自找他谈过话:“他拍着我的左腿说,公司一定会负责到底”。
困境中寻求法援维权
可工伤事故发生后的6年多时间里,该电子公司并没有兑现当初“一定会负责到底”的承诺,除每月发放给他部分工资,并报销了相关的医疗费用33万多元外,对李国荣所应享有的其他工伤保险待遇,电子公司却一直置之不理。
2008年4月13日,李国荣在家人的陪同下,到公司协商赔偿事宜,明确提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后续治疗等相关问题。同月22日,在李国荣的强烈要求下,该公司向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为李国荣作出劳动能力鉴定。2008年5月12日,该委员会作出“同意继续治疗”的鉴定结论,5月26日再次作出“四级伤残,一般医疗依赖,使用免疫抑制药物、角膜营养药物”的鉴定结论。
拿到鉴定结论,公司仍然未对李国荣提出的相关问题作出书面答复,也不与李国荣订立任何工伤治疗及赔偿的协议。6月24日,该公司约李国荣协商,提出一次性赔偿他35万元。李国荣没有同意。他知道,根据他一般医疗依赖药品情况,这点钱连以后的医疗费用都远远不够。
李国荣在万般无奈之下,来到深圳市法律援助处寻求法援。市法律援助处处长曹伟杰亲自接待了这位不幸的外来工,在详细了解到李国荣的有关案情后,非常重视,很快批准了其援助申请,迅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该案,最后决定指派对办理劳动工伤案件具有丰富经验的广东国欣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红兵为其提供援助。陈红兵及时约见了李国荣,并将其交来的证据进行分类整理,确定仲裁请求、起草劳动争议申诉书,经过一系列曲折的调查、取证、申诉等工作,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终于立案。
劳动仲裁裁定其获98万
2008年11月26日,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本案,陈红兵律师出庭为李国荣辩护。双方律师就李国荣工资标准、后续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等问题展开了辩论。
仲裁委员会经审理后认为:李国荣与该公司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双方建立的劳动关系合法有效;李国荣提交的工资存折表明李国荣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2782元/月;李国荣属于四级伤残,停工留薪期为24个月,其间应按原待遇支付申请人工资,之后根据李国荣的一次性发放的要求,应计发10年的伤残津贴共计25万余元。同时该公司应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即18个月本人工资共计5万余元。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李国荣有权主张后续治疗费,据其一般医疗依赖药品情况,电子公司应一次性支付20年的医疗依赖费用55万余元。角膜存活期一般5至10年,李国荣需5次角膜移植,费用为12.8万元。
至此,李国荣的大部分权益得到了仲裁庭的支持。仲裁结果显示,电子公司应向李国荣支付98万余元。某电子公司对仲裁结果有异议,向法院提起上诉。3月13日,福田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因双方都表示同意调解,法院将于近日主持调解本案。
公司未报工伤保险应担责
在劳动仲裁庭,李国荣的工伤保险待遇引起了记者的注意。法律援助律师陈红兵称,工伤事故发生前,该电子公司已经为李国荣办理了工伤参保手续,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用,工伤事故发生后,如果该公司及时为李国荣办理工伤认定手续,根据他受伤的伤残四级的等级情况,除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和护理费、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最多不超过24个月)外,李国荣的其他工伤保险待遇都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承担。由于该公司根本没有为李国荣办理工伤认定手续,所以应承担李国荣所有的工伤保险待遇。
该电子公司当年为何不为李国荣申请认定工伤和办理工伤待遇手续?李国荣认为,由于事故发生的时候,该公司因工作所需的剧毒化学物品没有经过国家安监部门的登记、审批,没有危险化学药品存放证,并正在申报“剧毒物质氰化钾准购证”,如果申报工伤,这些违规情况就会暴露出来,相关部门一定会给予相应处罚,这将给该公司造成极大“损失”。“这些是我后来通过一些渠道了解到的,当时我一心想赶紧医治眼睛,一直以为公司帮我申报了工伤,就没想到自己到劳动局去申报。”李国荣说。
法律援助为弱势群体撑腰
市法律援助处处长曹伟杰称,近年来,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切实担负起了对弱势群体的维权责任,实现了“应援尽援”的要求,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李国荣工伤待遇争议案,就是一桩为外来劳务工维权的典型案例。该处2008年受理的17000多宗案件,都是涉及基层最基本的民生问题和矛盾,及时处理和平息这些矛盾,依法引导外来务工人员等弱势群体“合理诉求合法表达”,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有效地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据悉,为让广大受援对象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就近找到法律援助,市法律援助处计划今年在全市再增设几个便民窗口和网点。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正在帮助物色邻街一楼、交通便利的地方,开设让老百姓感到最方便的法律援助窗口;市劳动仲裁委也在新建的办公楼内为法律援助处提供了专门的办公用房和窗口设施。
同时,今年还将让更多的深圳执业律师参与到法律援助工作中来。“据市律师协会反馈的信息,全市已有100名办理各类案件经验丰富的律师踊跃报名,愿意为法律援助尽一份义务和责任;相信这些律师充实法律援助力量后,法律援助工作会更上一层楼,充分发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为深圳‘服务年’作出应有的贡献”曹伟杰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