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氏化学公司3月10日宣布,已经与罗门哈斯公司及其部分股东达成协议,准许陶氏于4月1日之前按照大幅更改后的财务条款完成对罗门哈斯的收购交易。这项协议解决了罗门哈斯在1月26日对陶氏提出的诉讼案。
陶氏化学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利伟诚(Andrew Liveris)说:“尽管全球仍面临金融危机和经济不确定性,陶氏仍然采取了必要的步骤和准备,达成对于公司来说实质改进的财务条款来完成本次收购。我们从未质疑收购罗门哈斯的战略性利益,只是对完成交易的途径有不同的看法。”
作为所达成协议的一部分,罗门哈斯最大的两家股东同意按照面值购买陶氏发行的25亿美元永久优先股。此外,两家股东之一的Haas Family Trusts同意在陶氏选择时,对陶氏的股票做出5亿美元的额外投资。这些股权投资大幅度减少了收购所需的债务融资,陶氏在作出交易调整后,将大致支付相当于每股63美元的现金,以及每股面值15美元的优先股。
为了提供收购罗门哈斯所需的资金,陶氏将使用股本发行所得的收益,以减少使用其原本总额125亿美元的过渡性贷款的使用额。同时,经过上周重新谈判,过渡性贷款中有80亿美元的偿还期限将延长一年。收购融资还包括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的30亿美元股本投资,以及科威特投资管理局(KIA)以可转换优先股形式投资的10亿美元。
作为改善财务状况计划的一部分,陶氏已开始实施资产剥离计划,预期带来约40亿美元。所涉及的陶氏和罗门哈斯的业务包括:陶氏与道达尔集团在荷兰的石油炼制合作项目TRN公司的45%股权;陶氏在东南亚的烯烃和衍生产品业务的部分股权;罗门哈斯的莫顿盐业务。陶氏将在未来数周对有关报价进行评估,决定出售过程的时间。
资产剥离带来的资金加上股本融资的增加,将解决科陶交易流产所造成的现金短缺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