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黄明(化名)经营不善,拖欠阿强租金、水电、原材料等费用共计30多万元,阿强一气之下将租给黄明的厂房关闭,不让黄明继续经营,双方矛盾就此一触即发。昨日记者在三角司法所获悉,经调解,双方已按协议达成共识,纠纷圆满化解。
“黄明已经不止一次拖欠我的租金了,再加上水电费、原材料费合欠我30多万元,黄明一直拖着不愿意支付,我没办法只好把厂房关了,不让他们继续经营。”2月26日,三角镇某工业区某电镀公司负责人阿强(化名)向三角司法所工作人员说道,此时站在一旁的黄明则表示,他只是暂时无力支付欠款,阿强不应就此关闭厂房,不让他继续经营,这样他更加无法赚钱支付欠款了。
据了解,黄明于2008年10月与阿强签订一份《厂房租赁合同书》,约定每月支付租金12.8万元,支付时间是每月的20日前,同时还交纳了30万元的押金。
此后因黄明无力支付阿强租金、水电费及原材料费等共计30多万元,其间黄明请求阿强延长还款时间,但由于不止一次拖欠租金,所以阿强并不同意,双方矛盾还越演越烈。于是他们希望能通过司法所以调解的方式化解他们之间的纠纷。
司法所工作人员表示,如果黄明确实无法将该厂继续经营下去,大家可以考虑解除合同。黄明的欠款如果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在当初交付给阿强的押金里抵扣,以减少双方的损失。最终,双方同意了这个调解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