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假身份证、假驾驶证和假从业资格证应聘驾驶员,利用帮助公司运货的机会,将货物拉到废品店内低价销售。昨天,福州仓山区法院对被告人林某以诈骗罪、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判处2年10个月有期徒刑;废品收购店老板也被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2年徒刑缓刑3年。
2007年,无业青年林某到不法摊贩处花小钱用假名、假地址买下了各种假证件,再到福建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应聘驾驶员。考核主管未认真查验林某所持证件真伪便将其录用。过了一周,按照公司派车要求,林某驾驶着公司一小货车到福州某金属公司提取178.5公斤紫铜排(价值12139元)。他把这批货低价倾销给琴亭小区附近的一家废品收购店。废品店老板陈某明知这批货物来历不明,仍以7800元将紫铜排照单全收。
去年3月25日,林某又拿假证应聘另一家公司。3天后,公司安排他开车到上渡一家电镀厂拉货。他将总价值39000元的货物全部拉到陈某的废品收购店,以16845元低价销赃。同年7月10日,林某投案自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