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征集选登
提案征集编号10874
提交时间2009-02-20
提案者民建广州市委员会
案由强化政策引导作用,着力推进清洁生产
理由
清洁生产可以通过不断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实践证明通过实施清洁生产,从生产的前端去考虑环境保护和处理污染问题,能够达到增产不增污,实现经济与环境和谐发展。它与长期采用的末端处理控制污染的传统模式相比,更加环保和科学有效。据统计,2008年验收的我市6个清洁生产企业,通过实施清洁生产项目,每年就可以节约原煤10652吨,节电1443万千瓦时,节水159万吨,削减COD193吨,二氧化硫11吨,废水157吨。因此,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是一个促进企业节能减排、推动升级改造的有效方式,应当大力推进和加快发展。
我市在2004年就制定了《广州市清洁生产实施方案》,工业、科技、环保等多个职能部门联合参与推进清洁生产工作。但统计数字表明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活动并不理想。从2003年到2007年,全市自愿实施清洁生产的企业只有16家,占同期全省115家的14%。另有24家企业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工作推进缓慢的原因有:
㈠未能营造一个鼓励企业参与清洁生产的公平环境。
从整个社会环境看,我国现阶段存在着区域性环保管理力度不均衡,使得当今以价格为主导的激烈市场竞争中,局部地区某些高污染高能耗企业在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下更容易以低价竞争方式得到生存和发展。而注重环保的企业由于生产成本较高,其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反而降低了,在非公平竞争环境中面临危机,导致企业采取观望态度,非不得已不开展清洁生产。
㈡激发企业主动开展清洁生产的激励机制尚未建立。
我国《清洁生产促进法》规定,要建立清洁生产表彰奖励制度,对在清洁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目前省政府和深圳等城市都建立了对清洁生产先进企业的表彰奖励制度,但我市在这方面仍是空白的。广州市在推进实施名牌战略等工作都设立了专项奖励,而推进清洁生产利国利民,更应该建立激励机制。
㈢“鞭打快牛”做法使得企业不愿主动搞清洁生产。
现行对企业的污染排放量控制是采取每年核发排污许可证的制度。核发的依据是以上年度排污总量数据,或再降低一定比例作为本年度排污总量指标。这一举措有利于督促企业减排,不断降低排污总量。但也会造成企业减排工作做得越好,下一年度受到的压力就越大。一旦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工艺技术不稳定出现反弹时,就会被罚款。客观上形成了企业不愿主动参与清洁生产,仅满足于达标排放的现状。
㈣产业导向规划不够明晰。
如省环保局〔2007〕8号文规定2010年所有电镀企业要通过清洁生产审核;〔2007〕79号文再次明确全省要在2010年前建立6个电镀工业园,其中广州市建立2个电镀工业园。但至今我市电镀工业园区定址及规划迟迟不能公布,使得电镀企业不知道是应该整体搬入工业园区还是投资进行清洁生产改造,企业决策处于一种迷茫状态。
㈤未能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行业协会是行业自我管理的一种组织,因其较为清楚行业的工艺技术等特点,可以在行业内有效地组织一些专业精、技术强、能攻关的专家,进行清洁生产技术和工艺的推广,承担技术依托服务,淘汰落后工艺,推广新技术应用,促进行业开展清洁生产工作。但目前行业协会在推广清洁生产方面没有发挥到应有的作用。
办法一、加大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力度,促使超标排放的污染企业尽快开展清洁生产,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建立推进清洁生产的激励机制。按照我国《清洁生产促进法》规定,参仿推行名牌战略工作的做法,对获评为各级清洁生产企业称号的单位和做出显著成绩的个人,由市政府予以表彰奖励,以引导和鼓励更多的企业积极参与清洁生产活动。
三、设立财政资助清洁生产的专项资金,用于对通过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的技术依托费的资助(我省许多城市都设立该项资助,如深圳一次性资助8万元),以及审核活动的专家费用等支出。取消目前在预审核过程中向企业收取专家费的不规范做法。
四、制定有效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的各项优惠政策。
在财务政策上,允许加大清洁生产项目设备投入的年折旧率,缩短企业对这些项目设备投资的回收期,提高企业进行清洁生产项目资金投放的积极性。
在环保政策上,对通过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其减排指标在二年内予以保留,不因“反弹”而处罚。积极探索建立环保排放指标交易市场,允许企业通过清洁生产所减排的指标在一定区域一定时期内有价转让,既保障了区域内排放指标总体不超,满足区域发展需要,也有利于提高企业参与清洁生产的积极性。
在政府采购上,完善政府采购“绿色通道”,优先采购清洁生产企业产品。尽快制定清洁生产企业产品标识,让全社会都认识和使用清洁生产企业产品。
五、编制我市清洁生产工作指南并向社会公布,为企业决策提供参考服务,引导企业明晰发展方向,进行产业转移和结构升级,减少重复无效建设,提高资金运营效率。
六、争取社会各方面力量的支持,包括技术、资金等,加快推进我市清洁生产工作。如香港生产力促进局2008年设立的“清洁生产伙伴计划”,计划用3亿元专项资助珠三角地区的港资企业推行清洁生产。我市应抓住机会,推动更多在穗港资企业积极参与,使清洁生产工作蓬勃开展。应当注重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举办行业清洁生产现场会,交流和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推近行业清洁生产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