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杭州市环保局在曝光2008年12月份的违法排污企业时,首次注明法定代表人是否党员。
前些日子,杭州市政府还下发了《关于对违法排污行为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实施意见》。
这两个信息表明了什么?今后,一旦查实为非法排污,企业不仅要像过去一样被罚款,被媒体曝光,公安部门也会找上门,法定代表人是党员的,还面临纪检部门给予的党纪处分。
“党员”首次被列在曝光名单中
这里指的“违法排污”,是指违法排放废气、废水。
根据我国《水污染防治法》,对违法排污最高处罚10万元,可责令企业停产整改。但违法成本和效益相比,不足挂齿,企业铤而走险较多。
究竟用什么方法,能严厉制止企业违法排污行为?
今年,杭州市环保局拿出新“撒手锏”。
2008年12月份的违法排污企业曝光名单中,富阳市永恒电镀厂的法定代表人徐永根,被注明是“中共党员”,显得特别触目。
这也是杭州市环保局曝光违法排污企业时,第一次将党员身份写明。
特别写明党员身份,一是希望党员在“节能减排”中起到带头作用,二,如果企业法定代表人党籍所在地的纪检部门想做进一步处理,可向环保部门索取材料,展开进一步调查,以作出党纪处分意见。这样的处分,在杭州余杭已有7例。
7名违法排污法定代表人被党纪处分
对环境违法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党纪处分,余杭是首创。
余杭区纪委纪检监察二室副主任韩学标说,党员带头破坏环境,影响很坏,2007年起,根据《中国共产党员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开始处分违规排污的法定代表人。
2007年,余杭区纪委和区环保局建立联系,以文件形式出台规定:
违反环评制度不整改、恶意排污,一年内存在环境违法行为三次(含)以上;半年内在省、市、区各级环保系统检查中存在连续三次(含)以上违法行为;一年内欠缴排污费三次(含)以上;造成严重环境污染事故的,视情节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直接责任人、当事人,处以党纪处分,从党内警告直至开除党籍。
查处材料及建议,由余杭区环保局提供,重大环境违法案件随时移送,一般案件每季度末月的28日前移送。
2007年当年,余杭区纪委就处分了3人,去年处分了2人,“去年有一人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韩学标说。
私企法定代表人也很在乎党纪处分
余杭区纪委常委潘寿堂说,无论是私营的,还是国有的,违法企业一视同仁。
很多人认为,私营企业负责人受党纪处分不会在乎。
潘寿堂说,这是片面的,事实上,被处理的7人均为私企负责人,他们都挺在乎的,一是觉得没了面子,另一方面是怕影响子女的声誉、前途。
潘寿堂印象最深的,是刚被杭州市环保局曝光的杭州仇山漂土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华国敏,环保部门移交材料后,我们就开始调查。他找到我,很生气地问,凭什么对他进行党纪处分?我就把相关的材料给他,他气呼呼地走了,还说出去没脸见人了。”后来,他提供了相应材料证明,被查到的厂是其公司下属的承包企业,最后由承包企业负责人受罚。
今年,这家公司再次榜上有名,“去年,他们公司发生了透水事故,造成人员死亡,他作为负责人还要负刑事责任,一旦法院判决,我们还会开除他的党籍。”
拘留处罚细则正在制定中
全国人Da法工委日前下发了《对违法排污行为适用行政拘留处罚问题的意见》,为此,杭州出台了《关于对违法排污行为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实施意见》
杭州市环保局法规处副处长潘革说,排污单位违法向水体排放、倾倒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可由公安机关处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
“现在,正在制定实施细则。”潘革说,符合行政拘留的违法排污行为的“毒害性物质”有数千种,排放何种物质、排放量达到多少适用行政拘留、如何量罚等,是个难题。
附
杭州市环保局2008年12月查处的违法排污企业
企业名称违法情况法定代表人
1.桐庐县瑶琳造纸厂废水超标排放皇甫洪根
2.临安市於潜宏达电镀厂部分废水未经处理,通过私设管道直排外环境陈培源
3.富阳市永恒电镀厂不按照污染物排放许可证载明的内容排放污染物;徐永根废水超标排放(中共党员)
4.杭州仇山漂土有限公司部分废水未经处理,通过私设管道直排外环境华国敏
5.富阳市广富化工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需配套建设的环保治理设施未经验收,金建刚
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废水超标排放
6.无名建设项目需配套建设的环保治理设施未经验收,范华忠
主体工程即已投入生产;废水超标排放
2009年2月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