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出台《关于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若干规定》,共有115家大企业享受政府“贴身”服务,其中化工企业35家、大化工项目1个。
登上服务“直通车”的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亿元,或纳税额超过5000万元;获中国名牌产品或中国驰名商标且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亿元;出口额超过3000万美元;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亿元且有大项目支撑。此外,还将投资5亿元以上的大型发展建设项目等。湖北省化工行业有35家大企业和中石化武汉年产80万吨乙烯项目符合这一条件。
《规定》从服务对象、服务平台、服务制度、督办考核等方面,将服务流程制度化、办事过程简单化,限制不必要的干扰,真正为企业创造良好、宽松的发展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