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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为化工生产保驾护航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日期:2008-12-23  浏览次数:754

改革开放30年间,我国化工安全生产经过了跌宕起伏的曲折历程。既有整体的形势向好,也有阶段性的恶性事故高发和反弹。其中遵循着一个规律:凡是安全生产认识导向偏差、安全生产管理涣散、监管不严、经济大干快上的阶段,往往伴随着事故的频发。安全管理在其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改革开放初期是伤亡事故高发期。当时投资讲究省,建设讲究快,胆子讲究大,精神讲究奉献和牺牲。安全管理粗放,很多化工厂有跑冒滴漏现象,出了事故缺乏分析,也没有隐患整改。

 

上世纪90年代以来,化工行业非公有制企业数量激增;中小企业多、老企业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长期处在事故易发期;亿万农民工涌向工业和制造领域,成了低素质、低技能的廉价劳动力;化工部的撤销,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管。这些客观因素都大大增加了安全管理的难度,阶段性安全事故有所反弹。尽管如此,化工行业安全管理工作在重重压力下依然继续前行,管理体系逐步走向完善。

 

回首30年的发展历程,我国在化工安全管理方面所取得的成就,集中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理念和文化在安全管理中起着灵魂导向作用。30年间,化工行业安全管理理念的进步集中体现在逐步确立“以人为本”的安全文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方针日益深入人心。安全管理工作的重心也从最初的保证“不死人”,逐步过渡到创造健康舒适的工作环境和提供完善的安全保障体系与职业卫生条件。

 

安全法规、标准和制度是安全管理走向规范化的基本保障。30年来,我国陆续出台《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基础性法规。到目前,我国已累计颁布实施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主要法律法规400余个,制定实施200余个安全健康方面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在化工行业,相继颁布施行80多个行业法规,此外还制定实施近60个化工安全标准。化工生产标准化不断取得进步。

 

与此同时,我国在安全管理制度上逐步落实了安全生产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2001年4月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初步建立了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近些年来,在化工行业生产企业出了事故必须有人负责已成为一种常态。

 

截至目前,多元化的安全生产投入制度正在初步形成。国家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投入显著加大。同时,企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保证基金已形成制度化,对安全生产的投入不断增加。管理层在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应急救援和事故演练、职业卫生等方面也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同时,安全监管机构设置得到了加强,2005年,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升格为国家安监总局,其监管职能和权威进一步加强。越来越多的化工企业组建了类似于安全环保部的安全管理机构,由专业的机构、专业的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石油和化工行业特征决定了这一高危领域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安全管理工作植根于这块土壤,需要衍生、延伸出更多的根系,才能风吹不倒,枝繁叶茂。

 

回首改革开放30年安全管理工作的成效,我们发现最大的进步莫过于形成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对生命的尊重、对劳动者的关爱、对安全工作的重视被提到新水平。当前,安全、健康、舒适、和谐的生产环境,已成为企业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成为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可以说,以人为本,是安全管理工作最大的进步。

 

改革开放30年安全管理工作不断加强的实践中可以看出,先进的理念、完善的制度和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固然重要,但脚踏实地落实和执行更为关键。各种困难和危机不会因为安全管理的松懈而“手下留情”,无论看起来多么完美的安全管理体系,都不可缺少高标准、严要求落实执行这一环节。

最新行业新闻2008年12月23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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