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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将对电镀企业逐一开展现场核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日期:2008-10-27  浏览次数:797

记者从23日召开的全市电镀行业达标整治动员大会暨现场会上获悉,我市电镀行业达标整治全面启动,2009年5月1日起,全市电镀企业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国家排放标准,逾期未完成达标整治的企业一律停产。

这次整治,我市将对电镀企业逐一开展现场核查,重点检查项目环评、治理设施运行、雨污分流、污染物排放和污泥处置等情况,并按“一厂一策”的要求制订电镀企业综合整治方案。同时加强达标整治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和服务,指导电镀企业采用清洁生产工艺进行源头控制,采用最佳实用技术进行末端治理。还将积极培育与扶持达标样板项目,通过发挥其示范作用,以起到技术推广的效果。

经过整治,明年5月1日起,全市所有电镀生产企业和拥有电镀设施的企业,水、气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国家《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同时电镀污泥须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置。

2008年10月—2009年3月为达标整治阶段,各辖市、区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电镀企业下达限期治理任务,督促整治进度、开展日常检查、组织监测等。

据了解,我市电镀企业达标整治验收时间为2009年4月底前,届时各辖市、区环保局将成立验收组,按照《常州市电镀企业达标整治验收办法》,组织对电镀企业的污水“提标”整治、废气达标整治和电镀污泥处置进行达标验收,逾期未完成验收的企业一律停产。

                                           来源:常州日报

最新行业新闻2008年10月27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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