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领导带队的6个全国化工安全检查组于10月20日启程,开始对山西、辽宁、上海、江苏、浙江、江西、广西、海南、重庆、四川、甘肃、宁夏12个省(区、市)进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检查工作将于11月中旬结束。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孙华山强调,通过这次检查,推动各级地方政府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对化工企业安全监管,制定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严格化工企业准入以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化工企业,促进化工行业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同时,督促化工企业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完善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控,继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消除隐患,防范事故。检查中,要善于发现和总结化工企业中安全生产的先进实用技术、科技成果。大力倡导和推进化工企业本质安全化进程.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