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鼓励自主创新,鼓励攀登科学高峰,促进中国腐蚀与防护事业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结合,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和商品化,加速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经国家科技部批准、授权(国科奖字[2005] 97号),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设立了“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科学技术奖”,下设科技进步奖、科技发明奖、优秀论文奖和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等四个奖项。为表彰和鼓励在腐蚀与防护领域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中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现在开始组织受理“2008年度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科技进步奖”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进步奖的申报范围 “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科技进步奖”授予在腐蚀与防护领域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 (一)在实施腐蚀科学技术研发项目中,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创造显著经济效益;具有显著的技术特点和明显的技术进步,与已有同类技术相比,技术经济指标优于同类技术;经一年以上生产应用,实现了技术创新的市场价值或社会价值。 (二)在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中,长期从事科学基础性工作和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性事业,经过实践检验,创造显著社会效益的。 (三)在实施重大工程项目中,保障工程达到先进水平。 二、科技进步奖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需填写《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科技进步奖申报书》(个人申报项目还需填写《推荐书》),并附以下附件材料: (一)科技成果鉴定证书、验收报告、获奖证书或评估报告; (二)科技成果研究报告; (三)发明专利证书; (四)软件登记证书; (五)已获经济效益证明(有财务公章的证明); (六)用户使用或社会效益的业绩证明; (七)科技成果查新报告。 以上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七份,并按上述顺序排列装订成册,软盘一式两份 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科技进步奖申报书及填写说明、推荐书等文件可从学会网站www.cscp.org.cn下载。 三、申报渠道 (一)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公司及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所属会员单位完成的优秀科技成果可向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科技进展与奖励工作办公室直接申报。 (二)个人项目申报需有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理事(三人以上)或专业委员会推荐。 四、评审程序 (一)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科技进展与奖励工作办公室负责申报项目的受理工作,并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 (二)形式审查合格者送交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并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获奖项目需有到会评委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本奖种设一等、二等、三等三个奖励等级。 (三)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提交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常务理事会审议,根据审议结果作出获奖决议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0天,最终获奖名单由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常务理事会统一公布。 (四)获奖单位或个人将被授予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颁发的荣誉证书及奖牌,并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 五、申报具体事项 (一)申报截止时间为2008年10月15日。存在成果权属、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及其排序方面争议的项目不予受理。申报材料经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如格式、份数不符合要求、签章不齐、材料不全、填写不工整等)且在评审前无法改正的,本年度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报送: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 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科技进展与奖励工作办公室 邮编:100083 联系人:李静 李久青 电话:010-62397592 010-62320080 传真:010-82372305 电子信箱:www.cscp.org.cn (三)申报每一项科技奖励项目需交纳预审费和评审费2000元。汇款用途请注明科技进步奖评审费。 单 位: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 开户行:北京工商行海淀东升分理处 帐 号:0200006209089135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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