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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 电镀项目不再引进 规范集控区排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日期:2007-12-03  浏览次数:879

2007年来,石狮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狠抓节能减排工作,建设生态文明。坚持污染预防和综合治理结合、政策鼓励和法律手段并举、现场监管和科技监督并重,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持续深化工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市委市政府明确不再引进漂染、电镀等污染项目,彻底制止集控区内企业规模无序扩张,促进集控区健康发展。

规范集控区排污行为

大堡、伍堡、锦尚三个工业污染集控区,是该市三大纺织服装印染基地。按照污染集中控制的管理模式,集控区内企业工业污水全部实行集中处理,做到规模化生产、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立体式监管,三大集控区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分别达到7.5万吨、9.0万吨、5.7万吨。大堡集控区建有污水再生利用工程一套,日处理规模达到1万吨(全市工业污水日处理能力25.8万吨)。集控区污水处理厂,均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按照环保部门要求,配套完善污水深海排放管道、污泥脱水设备、自动监测监控设备,编制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建设污染源监控中心

 建立健全环保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提高对集控区内4家污水处理厂及区外4家漂染厂的环保安全监管水平。同时,在环保部门的强力督促下,污染源企业已有9家安装了TOC等特征污染物自动监控设备,安装率达到72%%。今年,市政府启动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建设,建设环保在线监测监控信息管理系统,及时监控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信息,突出环境监管的核心内容,进一步提升环境监管的信息化水平。

狠抓污染源现场监管

 深入实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开展经常性现场巡查和不定期突击执法检查活动,坚决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遏制环境污染反弹。今年,进一步加大全市三个工业集控区及重点污染源监督力度,保证监察巡查次数,基本做到重点污染源至少每月一查,一般污染源至少每季一查,并立案查处17起环境违法案件。

最新行业新闻2007年12月03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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