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政府常务会议日前审议并原则通过《惠州市节能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为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十一五’期间节能目标,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我市制订出台了《实施方案》。这是我市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具体举措。”市经贸局局长陈启亮日前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2010年单位GDP能耗比“十五”期末下降13% 陈启亮说,“十一五”期间,我市将关停49条落后的水泥机立窑生产线,关停前先实行脱硫,要求其降低指标;同时关停涉及4间发电企业的共24台单机5万千瓦以下的小火电机组。 《实施方案》提出,到2010年,全市节能降耗工作的目标是,单位GDP能耗由2005年的0.85吨标准煤/万元(GDP为2005年可比价)下降到0.74吨标准煤/万元,比“十五”期末下降13%,年均下降率2.75%。 今年完成98家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规划 陈启亮介绍,我市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节能工作的重点,是积极构建节能型产业体系、着力推动重点领域节能工作、加快节能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等4个方面。 在构建节能型产业体系方面,要严格控制新开工高耗能项目,对企业搬迁改造实行严格的能耗准入管理;建立健全产业退出机制,按市场化原则淘汰高能耗、重污染、低效率的产业;加快关闭、淘汰冶金、电镀、皮革、印染、化工、水泥等行业中能耗高、污染大、效益差的企业;实施严格的准入制度,采取有效的电价调节制度,切实推行差别电价,2008年起对淘汰类企业用电每度加价0.2元,对限制类企业用电每度加价0.05元。 在推动重点领域节能工作方面,我市将按照省“双千节能行动”以及我市对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工作的要求,在今年内完成市、县(区)监管的98家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审计和规划,并指导企业完善能源统计和计量,加大节能投入,实现节能预期目标。 除强化工业节能之外,我市还着力推进建筑节能和交通节能等重点领域的节能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十一五”期间,我市将全面实施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节能50%的设计标准,加快开发和推广液化石油气(LPG)、液化天然气(LNG)、二甲醚、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等代用燃料和清洁燃料汽车。 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 “我市将加大节能监督执法力度,对生产、销售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产品的违法行为,将严肃查处,公开曝光;同时建立节能举报制度,提高群众参与度。”陈启亮说,为科学推进我市节能工作,并使监管工作法制化和规范化,我市将尽快出台《惠州市节能监察管理办法》和《惠州市建筑节能发展规划》,同时完善节能政策和标准体系,并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等系列措施,确保实现节能降耗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