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一家工厂车间生产设施遭到破坏,造成经济损失达5万余元,事后工作人员利用监控系统发现破坏者竟是该厂员工石某。昨日,北仑区检察院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对石某依法提起公诉。 石某是江西省都昌县人,今年6月初,他从老家来到北仑某电镀厂打工。6月11日下午,石某因上班时间里跟同事闲聊,生产出来的电镀产品不合格,受到了车间主任的批评。石某遂对其怀恨在心,决定实施报复。 当晚,他趁车间无人之机,故意将1桶水倒入电镀缸内的电镀溶液里,破坏了电镀溶液的浓度。次日,车间主任立即调取监控录像查看,发现原来是石某做了手脚。石某的这一冲动行为,致使公司连续5天不能正常生产,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