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环保局:根据相关规定,每个地级市原则上可设1-2个电镀工业定点集中区,部分沿海地级以上市根据需要可增设1个定点集中区 咨询:近日,有市民致电江门日报询问,为什么市区的电镀企业分布在市区各个地方而不进行集中规划? 答复:记者为此走访了江门市环保局,该局有关人士表示,根据相关规定,每个地级市原则上可设1-2个电镀工业定点集中区,部分沿海地级以上市根据需要可增设1个定点集中区。结合市区域条件、工业布局及产业发展需求等实际情况,通过深入调研、实地勘察,并征求市发改、经贸、国土、规划、水利、农业和渔业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形成了《江门市电镀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工作方案》,初步意见是按照3个电镀工业集中区来开展全市电镀行业的统一规划和统一定点工作。同时按“成熟一个,批准一个”的原则,电镀工业集中区需先行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报省环保局审查批准,经批准后再由市政府严格组织实施。对电镀工业集中区的规划选址,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进行充分论证,论证内容主要包括集中区选址的合理合法性、规划布局方案、排污方案及排污口位置、水环境影响预测以及公众意见调查等。 通过全市电镀行业统一规划和统一定点工作的实施,该市将争取按要求实现如下工作目标:2007年起,凡新、扩、改、迁建的专业电镀项目全部进入统一定点的电镀工业集中区建设、生产和经营;现有专业电镀企业和必须配套建设电镀工艺生产线的新建企业,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具有一定规模,选址合理,并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实现污染物排放全面达标。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现有专业电镀企业,逐步清理、调整进入定点电镀工业集中区;到2010年,全市专业电镀企业全部集中进入定点集中区,实现清洁生产,废物全面综合处理,废水重复利用率达60%以上,全市电镀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比目前减少15%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