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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照从事船舶用配件酸洗、磷化遭查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日期:2007-06-07  浏览次数:864

昨日,执法人员在对仪征市某电镀厂进行正常检查时发现,该厂有一车间内有酸洗槽、磷化池、行车等生产设备,地上堆有很多船舶用配件,工人正在有条不紊地对这些配件进行酸洗、磷化,一切看上去都很正常,但是细心的执法人员随即发现了可疑之处,这个车间负责人办公室是单独设立的,跟该电镀厂的办公场所离的很远。

这个疑点引起了执法人员的注意,为了不惊动当事人,执法人员随即兵分两路,一路人员继续与当事人进行交谈,另一路人员则立即对电镀厂展开了调查取证。通过询问电镀厂负责人,得知该车间负责人即本案当事人是通过租赁形式取得上述车间的使用权,租赁协议上有条款约定当事人不得以电镀厂名义对外经营,当事人的经营活动与电镀厂无关。

在取得关键性证据———房屋租赁协议之后,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展开了正面调查,当事人称,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逃避税费,他特意选择了电镀厂这样一个跟他经营项目较类似的企业,通过租赁其生产车间,以“厂中厂”的形式开展经营活动,自以为一切都做得很隐蔽,没想到最终还是未能逃过工商部门执法人员的火眼金睛,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截至案发,当事人已获得违法所得达82000元。

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规定的无照经营行为。目前,工商部门已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经营活动,没收了全部违法所得,并对企业无照经营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

最新行业新闻2007年06月07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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