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制造是指主要以机电产品(装备)等废旧工业制成品为原料,在基本不改变产品形状和材质的情况下,运用高科技的清洗工艺、修复技术,或者利用新材料、新技术,进行专业化、批量化修复和改造,使得该产品在技术性能和安全质量等方面能够达到满足再次使用的标准要求。再制造是实现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三原则中“再利用”原则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废旧机电产品循环利用的关键措施。发展再制造产业,对推进我国循环经济发展和加快资源节约型社会,意义重大。 为积极引导再制造产业发展,《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1、22号)文件都明确提出,“要积极支持废旧机电产品再制造”。为积极推进我国再制造产业发展,上半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对国内外再制造产业发展状况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关于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业发展及有关对策措施建议的报告》,国务院领导做了重要批示。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对组织开展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及加快发展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业等有关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深入调研,正在抓紧研究起草《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方案》。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工作是国家循环经济试点的重要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