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溶剂型木器涂料产品质量抽查结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日期:2006-11-28  浏览次数:833

溶剂型木器涂料是指用于木质材料及木制品表面涂刷的一类涂料,近几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建筑装饰装修材料的日新月异,涂料的品种、用途也越来越广泛。

为进一步规范生产企业和提高产品质量,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溶剂型木器涂料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广东、上海、江苏、浙江、江西、河南、河北、山东、山西、福建、陕西、辽宁、湖南、湖北、重庆、四川等16个省市58家企业生产的58种产品,合格53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1.4%。

抽查结果表明,大型企业产品质量较好。本次抽查了大型企业的16种产品,合格16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100%;抽查了中小型企业的42种产品,合格37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8.1%。

本次抽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主要是:

1、苯超标。强制性国家标准GB18581-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规定苯含量≤0.5%。本次抽查中有1种产品的苯含量为0.8%,超过标准规定要求的60%。

2、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简称游离TDI)未达标。本次抽查中有1种产品该项不合格。游离TDI是一种有毒物质,吸入人体能与人体蛋白质反应,其蒸汽是一种粘膜刺激性物质,对眼和呼吸系统具有很强的刺激作用。

3、闪点低。闪点是一项安全指标,闪点低的油漆在运输和施工过程中易发生火灾。强制性标准HG2454-1993《聚氨酯清漆(分装)》规定闪点不低于26℃,本次抽查中发现有1种产品的闪点仅有16℃。

4、物理性能(固体含量、细度、粘度)不合格。物理性能是直接影响涂装效果的重要指标,本次抽查中有5种产品的物理性能不合格,其中,有2种产品细度不合格,有2种产品粘度不合格,有1种产品固体含量不合格。

针对本次抽查中反映出的产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将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罚,并限期整改,督促企业加强对溶剂型木器涂料的苯含量、游离TDI含量以及闪点、细度、粘度、固体含量等指标的控制,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促进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同时,公布一批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以引导消费者选购,为消费者创造一个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最新行业新闻2006年11月28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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