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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镍、铬等原材料都将不允许出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日期:2006-11-03  浏览次数:794

消息人士周二表示,中国将于近日公布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其中加工贸易项下的铜、镍、铬等各种有色和黑金属初级原材料都不允许出口。

消息人士指出,根据该目录,加工贸易项下的高耗能、高污染的产品将被禁止进口,而资源性产品则被禁止出口。据此规定,以国产木材作原料生产的板材、家俱等也不允许出口。

消息人士提到,"此次涉及加工贸易项下近800多个税号,也就是此前(财政部9月份)发布的139号文提到的’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正式出台,新规发布后很快会执行。"

中国财政部等五部委9月中旬联合发出通知,自9月15日起调整部分出口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同时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将此前已经取消出口退税以及本次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列入该目录,对列入禁止类目录的商品进口一律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从广义上讲,加工贸易是外国企业(通常是工业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或地区的企业)以投资的方式,把某些生产能力转移到东道国或者利用东道国已有的生产能力为自己加工装配产品,然后运出东道国境外销售。从狭义上讲,加工贸易是部分国家对来料或进料加工采用海关保税监管的贸易。

最新行业新闻2006年11月03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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