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原区围绕改善环境质量,开展了涉铅等重金属、危险废物、化工等6类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于存在的环境问题,采取约谈企业法人等措施,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对未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或未按环评要求建设项目的,一律停止建设;对未履行“三同时”验收手续的,责令停止生产或使用,并依法处罚;对超标排放、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擅自停运污染物防治设施的,限期改正,依法处罚;对未按要求进行危险废物管理的,依法从严处理。加强热电企业监管,督促企业强化污染治理设施运行,重点检查烟气脱硫设施运行、旁路铅封和连续监测设备运行等情况,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九原环保分局进一步加大涉重金属危险废物监管力度,规范危险废物管理。以排污申报登记为基础,全面排查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以及利用、处置单位情况,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