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湖南省发改委获悉,国务院近日已批准《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这也迄今为止,全国第一个获国务院批准的重金属污染治理试点方案。 据了解,整个《方案》编制工作于2009年7月正式启动,国家成立了以国家发改委为组长单位,环境保护部、湖南省人民政府为副组长单位的编制领导小组,《方案》编制历时一年半,先后多次征求国家18个部委和湘江流域8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意见。 《方案》涉及湖南湘江流域长沙、株洲、湘潭、衡阳、郴州、娄底、岳阳、永州8个市,明确了株洲清水塘、湘潭竹埠港、衡阳水口山、长沙七宝山、郴州三十六湾、娄底锡矿山、岳阳原桃林铅锌矿等7大重点区域,提出了民生应急保障、工业污染源控制、历史遗留污染治理3大重点任务,规划项目927个,总投资595亿元,规划期限从2011年到2020年。 湖南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经过治理,力求2015年铅、汞、镉、砷等重金属排放总量在2008年基础上削减70%左右,并通过5到10年的时间基本解决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重大问题,成为全国重金属污染治理的典范。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在日前召开的全国发展改革系统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也明确表示:十二五期间,国家发改委要积极支持配合湖南省政府,还有环保部,要在湖南把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作为重点来做这件事,要给国家重金属污染治理先走出一条路子来。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初步见到一些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