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环保厅近日向湘潭昭山冶金化工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通知书,责令这家企业限期拆除烧结机等落后生产设备,完善初期雨水收集系统。 这一处罚决定是由湖南省环保厅组织株洲、湘潭两市环保部门开展枯水期和春节期间饮水安全保障联合执法检查后做出的。 据了解,针对湖南省重要流域河段前一时期水位屡创历史最低水位、水环境安全形势严峻的现状,湖南省环保厅先后下发多个文件,要求各地(市)切实加强监管、开展巡查和暗查,对全省饮用水水源地和敏感断面实施加密监测,对部分重点断面和饮用水源地实行日测日报制度,要求相关地区对涉氨氮企业采取有针对性的停产、限产、减排等措施。 其中,湘潭市成立3个巡查分队对辖区内重点企业开展不定期巡查,对重点排污口实施日巡查制,对重点工业区域实施分片管理、责任到人,对重点企业及区县管理企业开展突击检查。 株洲市开展“飓风行动”,在非工作时间内对涉重金属、化工企业进行突击大检查,对湘江霞湾港等重点排污口,实行分段包干、责任到企业(人)的工作机制,对重点企业实行执法人员驻点制,强化对环境质量工程的现场施工监管,对部分重点排污企业实施限产、停产,同时实施加密监测,并将水质分析实验室前移至霞湾港入湘江口,以提高采样、分析效率。 1月20日,湖南省环境监察总队在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核心试验区检查过程中发现,湘潭昭山冶金化工有限公司仍在使用烧结机这一落后粗放的生产工艺和设备,立即做出上述行政处罚决定,并要求湘潭市环保局督办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