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电镀厂属于国家明令淘汰关闭的“十五小”企业,产能落后,且排放的生产废水中含有重金属元素,对环境污染破坏程度较大。近日,彭山环保局接群众举报,青龙镇桂林村有非法一小电镀厂在进行生产,该局环境监察执法大队立即会同县工商局经检大队随即展开联合行动,对该小电镀厂进行现场查处。 该违法生产的小电镀厂位于青龙镇桂林村5组一农户院内,经查该厂无任何环保手续及污染治理设施,且无工商营业执照,属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现场检查中,彭山环境执法人员发现其生产场所电镀废液及镀件清洗废水横流,无有效收集及处置,直接排入周边农灌沟。 彭山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其生产车间的废水进行了取样监测,并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停止违法排污行为。为防止其电镀废液及污泥违法倾倒污染周边环境,执法人员还迅速拟定处置计划,积极寻找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对该厂的电镀废液及污泥进行处置,以消除环境隐患。工商部门现场扣押及封存了其产品及生产设备,并联系供电所切断其动力电源,杜绝其生产行为。 彭山县环保局有关人士表示,彭山县环保局将联合各相关部门,加大打击查处力度,杜绝此类违法排污行为,让违法排污行为无所遁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