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状 大米重金属危机频发 日前,广州市质监局公布的抽查结果表明,增城有2批次的大米金属镉含量超标。据了解,镉是一种重金属元素,在冶金、塑料、电子等行业作用非常重要。它通常通过废水排入环境中,再通过灌溉进入食物,水稻是典型的“受害作物”。 增城镉大米事件只是冰山一角。有研究团队采样调查发现,有10%的市售大米存在镉金属超标,人在食用这种大米之后可导致“骨痛病”但学者的尴尬在于,迄今没有官方或医疗单位确认上述症状究竟为何病;更为严重的是,中国几乎没有关于重金属污染土地的种植规范,大批被污染土地仍在正常种植稻米。 事实上,在食品行业内,大米重金属危机早已存在。早在2002年,农业部稻米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对全国市场稻米进行安全性抽检。结果显示,稻米中超标重金属最严重的是铅,超标率28.4%,其次是镉,超标率10.3%。只是当时由于没有明显的案例而未能引起关注。 国土资源部曾公开表示,中国每年有1200万吨粮食遭到重金属污染,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亿元。而这些粮食足以每年多养活4000多万人,同样,如果这些粮食流入市场,后果将不堪设想。 “目前我国土地污染十分严重,有调查数据显示,我国重金属污染土地已超过3亿亩,占了我国耕地的1/6。”中国工程院院士罗锡文担忧地表示。 环保专家根据国土资源部公布的数据估算,重金属至少污染中国10%耕地,其中珠三角40%农用地重金属超标。专家还表示,镉等重金属污染具有相当大的不可逆性,土壤一旦被污染,即便经过多年,对农作物的影响也可能延续很长一段时间。 罗锡文称,环境污染、土壤污染已经成为全球性问题,美国有超过217000个农场受到重金属污染,因此,很多国家把治理土壤污染问题摆在与大气污染、水污染问题同等重要的位置。 利好 《粮食法》将明确要求检查重金属残留 随着土地污染状况加剧,粮食重金属超标问题日益突出,《粮食法》意见稿进行了明确规定,重金属残留将列入粮食质量检验项目。土地重金属污染严重地区的粮农或将直接受到影响,重金属超标的粮食将不被收购。 针对涉及粮食质量的食品安全问题,意见稿有详细和严格规定。第十九条提出建立粮食销售出库质量检验制度,凡已陈化变质、不符合食用卫生标准的粮食,严禁流入口粮市场。 更值得关注的是,粮食质量检验的内容也有了新变化,反映出国家对粮食质量安全的监管趋于严格。第二十六条规定,从事粮食加工活动的经营者,不得使用发霉变质的原粮进行加工,不得使用农药残留、真菌毒素和重金属等污染物超标的原粮进行加工,不得违反规定使用添加剂。相对于现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07号令)的规定,意见稿增加了农药残留、真菌毒素和重金属等明令禁止的污染物项目。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员曾希柏告诉记者,粮食受金属污染问题由来已久,国内外都存在,近年来受社会广泛关注。曾希柏认为,农田重金属主要来自工业“三废”排放,而水稻对镉的吸收富集能力比较强,尤其容易超标。若能以立法形式确定对粮食中重金属的控制,有利于加强监管。而目前许多发达地区,土壤普遍重金属污染严重,这是否意味着这些地区将无法种植粮食,还不得而知。 除直接在粮食质量检验环节设置防线外,意见稿还从粮食生产源头着手,构建了覆盖上中下游的食品安全保护体系。意见稿第三十七条规定,粮食生产者应当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农用薄膜等产品,防止对粮食耕地造成污染。禁止向粮食生产区域排放或者倾倒有毒有害的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该条规定既对种植户种植进行了规范,也为农民依法保障耕地不受污染提供了明确支持。 罗锡文则指出,要真正解决食品安全问题,首先要通过物联网,把食品的生产者、管理者、销售者和消费者联系起来,让农产品从育种、生产、销售到餐桌,每一个环节都有源可查。比如可以利用传感器,对土壤、水等农业生产环境进行监控;比如对动物的生长,可以附带种质来源追诉系统、饲料来源追诉系统、动物疾病疫情报告系统等等。 他还说,“比如在日本的超市里,出售的苹果、南瓜等很多农产品上都有一个条形码,标识生产人、出厂地址,万一出了问题知道找谁。” 记者注意到,意见稿第三十六条提出,国家实行粮食质量检验制度,规范粮食生产、收购、储存、加工、运输、销售、进出口等环节的检验、记录、出证、索证活动,建立健全粮食质量追溯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