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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江重金属污染治理速度太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日期:2012-03-13  浏览次数:839
核心提示:湖南省是有色金属之乡,其重金属污染严重。根据《长江中下游领域水污染规划(2011-2015年)》显示,汞、镉、总铬、铅、砷等排放量
        湖南省是“有色金属之乡”,其重金属污染严重。根据《长江中下游领域水污染规划(2011-2015年)》显示,汞、镉、总铬、铅、砷等排放量分别占长江中下游排放总量的55%、81.1%、46.8%、77.6%和70.6%。
        作为第一个获国务院批准的重金属污染治理试点方案,《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实施将近一年。

      《方案》提出,涉重金属企业数量和重金属排放量比2008年减少50%。“重金属的治理面临诸多难题,比如关停淘汰、搬迁企业涉及到地方经济发展、职工安置及补偿等社会敏感问题,历史遗留问题多,清洁生产及部分治理技术不成熟,投入太大及资金筹集困难等。”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环保厅副厅长潘碧灵对本报记者表示。

  就资金筹集困难这一问题,潘碧灵建议,国家应提高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比例,应由目前的30%提高至60%或60%以上,并请求国家发改委比照产业类债券发行标准,允许发行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专项债券。

  “推进速度太慢了”

  《21世纪》:《方案》实施将近一年,进展如何?

  潘碧灵:自2011年3月国务院批复《方案》以来,湖南省政府出台了《〈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工作方案》、《湖南省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管理办法》、《湖南省重金属污染治理规划实施考核办法》,批准了“重金属污染治理省级配套资金筹措方案”,每年将筹集省级配套资金4亿元用于重金属污染治理。

  根据“保民生、控源头、还旧账、强监管”的防治路线,以及到2015年湘江流域涉重金属企业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均减少50%的目标,为改变有色、化工等涉重金属行业“散、小、乱”的状况,湖南省加大了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湘江流域已淘汰关闭涉重金属企业661家,启动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83个,总投资达97.2亿元,落实中央和省级重金属污染治理资金18.369亿元。


建议发行专项债券

  《21世纪》:很多有色金属企业都是“一五”、“三线”建设时期布局的中央、省属骨干企业,为经济发展做出过巨大贡献,但也遗留大量重金属污染。那么对这些历史遗留问题怎么处理?

  潘碧灵:现在,这些企业多数已破产,遗留污染主要由当地政府治理。目前已批复的49个治理项目中,28个以地方政府为责任主体,总投资42亿元,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比例30%,地方配套资金压力很大,因此我建议,请求国家提高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比例至60%或60%以上。

  《21世纪》:湘江污染的治理所需资金较大,那么总体需求有多大?这笔钱从哪里来?

  潘碧灵: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涉及927个项目,估算总投资595亿元,任务很重,地方财政压力很大。在中央支持和地方配套之外,我们建议,能否以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为主题,申请发行专项债券,请求国家发改委比照产业类债券发行标准。

  我们的建议如下:适当降低发行门槛,允许湘江流域重金属治理专项债券规模超过净资产40%的上限,放宽发行主体三年连续盈利的要求;创新债券发行方式,以滚动方式在湘江流域长沙、株洲、湘潭、衡阳、郴州等地发行,缓解各地市治污资金压力;简化审批环节,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是重大环保项目,建议参照保障性住房项目发行债券享受绿色通道的做法,简化审批环节,加快审批进度。

最新行业新闻2012年03月13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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