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下午,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司法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管理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电监会(以下简称国务院九部门)在北京联合召开2012年全国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由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主持,周生贤部长代表环保专项行动部际联席会议对2012年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进行了动员部署。协会受邀并派代表参加会议,下面是与电镀行业密切相关的会议内容和精神。 会议共下接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所辖地(市)、重点县2426个分会场,各地政府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重点重金属排放企业负责人、有关行业协会负责人约7.6万余人参加会议。 周生贤部长指出,2012年环保专项行动,重中之重仍是重金属污染。以最严厉的措施整治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污染问题。全面深入整治以有色金属矿采选、冶炼为主的重金属排放企业,重点是涉铅、镉、汞、铬及类金属砷的重点行业及重点地区,严格执行“六个一律”和“双否决”。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一律取缔;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或达不到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对环境保护、安全设施、职业健康“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一律停止生产;对无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超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治;对不能依法达到防护距离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对排查整治工作不到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一律追究责任。对重金属整治工作不力,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地区,一律否决各种环保荣誉称号(包括环保模范城、生态建设示范区等),一律否决重金属污染防治目标任务的考核,并对该地区实施区域限批。 各地要在2012年6月30日前,公布辖区内所有重有色金属矿采选、冶炼以及皮革鞣制、电镀企业的名单及整治进展情况,更新铅蓄电池企业整治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全面排查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企业。全面排查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督促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的实际情况,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采取有效措施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全面排查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督促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处置利用企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危险废物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落实危险废物产生企业主体责任,未依法转移危险废物的,产生企业应承担清除污染,赔偿损失的责任。 从严监管污染治理和污染减排重点企业。加强排入污水处理厂的工业企业废水排放监管,防止超标废水排入污水处理厂。严厉打击擅自停运、在线监控设施不能正常运行、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 赵家荣强调要推进产业优化升级,加快环保重点工程建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和环保产业发展。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清洁生产促进法》,编制《清洁生产推行规划》,汇总有关部门开展清洁生产示范,组织实施重大环保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基地,提高重金属污染防治、pm2.5污染控制,烟气净化及污水膜处理等技术装备推行,推进污染治理设施、专业化、市场化运营。 周长益指出要淘汰落后产能、严格行业准入条件,抑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的过快增长。加强规划、标准和政策引导,严格执行行业准入条件。强化安全、环保、能耗、物耗、土地等指标的约束作用,提高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准入门槛。鼓励发展低消耗、低污染的先进产能。 他同时指出要加快推进电镀企业园区化管理。推进电镀污染集中治理,创建节约程度高、创新能力强、资源消耗低、环境排放少的清洁化工示范工业园区。 他强调,加快推进工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工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全国人大前不久修订的《清洁生产促进法》宣传培训,切实转变发展理念,把清洁生产作为转变工业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作为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要以有色金属冶炼、铅蓄电池、金属化合物等重金属排放行业为重点,按照《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要求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项目进行评估、验收。大力消减铅、汞、铬、镉、砷等重点污染物产生量。配合环境保护部门依法公布强制审核企业名单,加快推行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完善涉及重金属清洁生产体标体系。加强企业清洁生产评价,创建清洁生产先进示范企业,开展清洁生产环境工艺技术的推广示范,推动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认真落实工业领域清洁生产“十二五”规划,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建立完善清洁生产咨询机制,提高工业行业清洁生产审批,加快建设减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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