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我市潮连化工电镀厂因未经环评审批擅自新增生产线,被市环保局作出行政处罚。目前,市环保局已向蓬江区人民法院提请强制执行。 据了解,去年7月27日,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在对潮连化工电镀厂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厂共有8个车间,其中新厂区的4条电镀生产线未办理环评报批手续就擅自建设并投入生产,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市环保局依法对该厂作出立即停止新增4条电镀生产线建设,并处罚款人民币7万元的行政处罚。 今年2月22日,市环保局又向该厂发出催告书。催告书指出,该厂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既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由于该厂在收到催告书10日内仍未依法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目前,市环保局已向蓬江区人民法院提请强制执行。 记者还从市环保局获悉,该厂由于环境污染问题多次被投诉,并被反映至省有关部门。在近日召开的2012年全省重点环境问题挂牌督办工作新闻通报会上,该厂污染整治被列入今年省级挂牌督办的重点环境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