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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环保局继续紧盯涉重金属企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日期:2012-04-23  浏览次数:1010
核心提示:今年,柳州市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简称环保专项行动),重点突出整治涉重金属排放企业的环境污染

今年,柳州市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简称环保专项行动),重点突出整治涉重金属排放企业的环境污染问题。记者昨日从柳州市环保局了解到,专项行动涉及的相关信息如涉重金属企业名单、污染物排放等,将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据悉,今年的专项行动将开展以涉重金属排放企业为重点的排查、整治。对铅、锌、锡、砷、铬、汞、铜、镍、稀有金属采选与冶炼,再生资源回收与加工,以及电解锰、制革、电镀、铅蓄电池、铁合金等涉重金属排放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重金属污染企业的现场执法检查至少每两月一次,对问题严重的企业要结合具体问题提高检查频次,密切监控企业废水、废气排放口及无组织排放情况。

 

同时,环保部门将督促涉重金属排放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已列入强制性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名单的涉重金属企业,要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并按规定公布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还要按照有关规定,完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为了从审批源头做好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环保部门还将严格环境准入,严禁擅自降低评价等级审批环评文件,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试生产审查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污染治理设施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不得投入试生产;不符合验收要求的企业,不得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在重拳之下,涉重金属排放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将会被严肃查处。凡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一律取缔;未经环境影响评价或达不到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环境保护三同时(《环境保护法》规定: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执行不到位的,一律停止生产;无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超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治;不能依法达到防护距离的,一律停产整治;排查整治工作不到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一律追究责任。

 

今年615日前,柳州市将在媒体上公布辖区内所有涉重金属企业名单、详细地址、污染物排放情况、清洁生产情况、应急预案编制情况,接受公众监督。行动期间,重点防控区域以及重点企业周边一定区域内的环境空气、地表水、饮用水源地、土壤、底泥等也将受到定期监测,不达标企业名单要被公布。

 

 

最新行业新闻2012年04月23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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