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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十二五”重点整治重金属企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日期:2012-05-07  浏览次数:1012
核心提示:十二五开局之年,陕西省紧紧围绕污染减排和重金属防治两项重点工作,亮剑执法,打出重拳,先后组织开展3次环保专项执法行动,检查

“十二五”开局之年,陕西省紧紧围绕污染减排和重金属防治两项重点工作,亮剑执法,打出重拳,先后组织开展3次环保专项执法行动,检查企业2.06万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662起,依法取缔关闭310家违法企业,对236家违法企业进行经济处罚。一系列执法行动的开展,有力推动了全省污染减排工作的进行,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确保减排工程运行

为推动污水处理厂建设,陕西省采取"以奖代补"方法,每吨水以0.1~0.3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确保"十一五"期间已建成的污染减排工程正常运行,是巩固污染减排成效、完成污染减排任务的一项重要手段。为此,2011年陕西省环保厅对污水处理厂、火电企业、渭河流域氮肥企业等进行了环保专项执法检查。

通过对全省21家市级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全面检查,省环保厅发现有16家企业存在各类环境问题,占检查企业数的76%。

针对这种治污者反而制污的怪象,省环保厅严处重罚,对商洛市污水处理厂违法排污问题和西安北石桥、邓家村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进展缓慢问题以及西安泾渭组团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建设缓慢问题进行了省级挂牌督办,对西安北石桥污水处理厂等4家企业进行立案处罚,罚款181万元。各地政府和相关企业高度重视,积极开展污水处理厂综合整治工作。目前16家污水处理厂存在的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到位。

同时,为推动污水处理厂建设,陕西省积极出台相关政策,对已建成并投入运行的县级污水处理厂,由当地环保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对其处理的合格水量采取"以奖代补"的方法,每吨水以0.1~0.3元的标准进行补助。此举有力避免了县级污水处理厂因经费不足擅自停运问题的产生。

火电企业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企业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脱硝设施建设情况直接关系到陕西省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目标任务的完成。去年10月,省环保厅集中对装机容量在30万千瓦以上的18家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华电瑶池电厂等5家企业超标排污、违法排污、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环境违法行为,予以追缴排污费,责令限期完成整改。

渭河流域有9家氮肥企业存在设备工艺陈旧、吨产品能耗高、排水量高、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且治理无望、环境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2011年5月下旬,省环保厅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将这些企业全部纳入《渭河三年行动方案》关闭名单,责令其在3年内全部关闭。届时,整个渭河流域将削减化学需氧量1137.99吨,氨氮754.31吨,二氧化硫1393.04吨,氮化物301.81吨。

整治重金属行业

省环保厅组织专家积极开展14个重金属重点防控区评估工作

重金属污染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陕西省环保厅抓住这个重点问题,在2009年和2010年连续检查的基础上,2011年又开展春季环保督察工作,对16家重点重金属排放企业进行重点督察。

对检查发现的汉中锌业和凌云蓄电池卫生防护区内居民未搬迁等威胁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进行省级挂牌督办,对商洛炼锌厂卫生防护区内存在居民未搬迁的问题向商洛市政府发出督察通知,要求限期搬迁。同时,对省内5家铅蓄电池企业进行全面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对凌云蓄电池进行省级挂牌督办;对益捷电能公司和天能电源公司两家企业依法予以取缔;对成运有色金属公司责令停产整治;对正在建设的麒源蓄电池责令当地环保部门加强监管。

同时,为深入推进重金属行业整治工作,省环保厅组织专家积极开展14个重金属重点防控区评估工作。通过不断强化环境执法,一批影响群众健康的重金属污染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商洛东正化工公司因历史遗留铬渣污染问题,被环境保护部和陕西省挂牌督办后,当地政府和企业高度重视,商洛市环保局和商南县政府组成联合处置组,进驻此厂落实整改措施,企业投资建设了铬渣干法解毒工程,对历史遗留的2.3万吨铬渣全部进行处置。

针对凤县东岭锌业和陕西有色金属矿山公司卫生防护区居民未搬迁问题,在省环保厅下发督察通知后,凤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了《群众搬迁方案》,成立了搬迁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多方筹措资金7000余万元,建成了凤县东岭锌业234套搬迁房,陕西有色金属矿山公司63套搬迁房主体工程业已完工。

最新行业新闻2012年05月07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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