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当前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从即日起,我市将全面启动2012年整治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
七大方面 严整污染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时间为4月至11月,共分动员部署、检查和整治、督查、总结四个阶段。 主要包括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污染问题;全面排查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企业,严肃查处违法行为;继续加大污染治理和污染减排重点企业监管力度;对2011年环保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继续整治造纸、化工企业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对茨淮新河饮用水源保护区、城镇集中式饮水取水地的环境监管实施后督察及对辖区内土法炼油和废旧塑料回收加工业进行全面清查整治七方面。
超标排放 一律停产
在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污染问题方面,深入开展以重有色金属冶炼为重点的,以及制革、电镀等重金属排放企业、行业的排查整治,实施“六个一律”整治措施,即: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一律取缔;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或达不到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对环境保护、安全设施、职业健康“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一律停止生产;对无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超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治;对不能依法达到防护距离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对排查整治工作不到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一律追究责任。 同时对重金属整治工作不力,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地区实行“双否决”:一律否决各种环保荣誉称号(包括环保模范城、生态建设示范区等),一律否决重金属污染防治目标任务的考核。
全面清查 严防死灰复燃
在继续整治造纸、化工企业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方面,对现有造纸企业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未履行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批建不符、未履行 “三同时”验收手续擅自投入生产、长期以试生产名义进行生产的,一律停止建设和生产,限期履行相关手续,并依法给予高限处罚;对超标排放的,依法处罚,限期治理,对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报请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责令关闭;对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擅自停运污染物防治设施的,限期改正,依法处罚;对未按期落实整改要求的,责令停产整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全面检查清理已取缔关闭的小造纸企业,按照“吊销执照、断水断电、拆除设备、移走原料”的标准,彻底取缔关闭到位,严防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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