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西省环保厅了解到,6月1日起,江西省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将实行新的环评分级审批制。环评新规延续并升级了2009年以来江西省在鄱阳湖生态区实施最严格的环境准入和最严格的环评审批制度。 根据环评新规,从今年6月开始,除环保部直接审批外的印染、电镀、农药原药生产、有色金属采选冶及矿山开发、铅蓄电池生产等可能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建设项目,以及在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区等风景名胜区内的旅游开发和资源保护的建设项目,将统一收归省级环保部门进行环评审批。 与此同时,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河五大河和香港重要饮用水源头——东江源头保护区内建设项目的环评也将上收一级审批。即由县级环保部门审批的上收设区市环保部门审批,由设区市环保部门审批的上收省环保部门审批。 近年来,江西省不断加大对鄱阳湖生态区的保护力度,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及水污染项目的建设。据介绍,仅2011年江西省本级审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项目152个,就否决掉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30余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