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小型微型企业面临的困境,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从财税、金融、公共服务等领域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支持力度,以创造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 小型微型企业是我国经济社会的细胞,分布广、数量大,创造了60%的国内生产总值、50%的税收和80%的就业岗位。支持其健康发展,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那么,如何支持和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 首先,要充分认识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要把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放在更加重要位置,站在环境保护的角度,科学分析,积极研究,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帮助小型微型企业稳健经营,提高发展后劲。 要营造有利于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宏观环境。尽快制订并出台一系列有利于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环境保护政策。明确优先发展的小型微型企业名录,鼓励优先发展无污染的绿色企业。同时,设定红线,限制或禁止发展污染重的小造纸、小制革、小电镀等“十五小”企业。出台或修订一些环境保护标准,体现出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支持。如明确只要小型微型企业排放的污水能够满足城市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就可以把污水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或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这样可以为企业节省一笔资金,用于自身发展。 同时,必须充分吸取历史教训,引导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上世纪80年代,我国提倡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各地盲目上马了一大批小造纸、小制革等“十五小”企业。尽管后来国家关停了这些严重污染环境的小企业,但是,不管是给业主或是当地经济都造成了严重损失。当前,应鼓励发展无污染的小型微型企业走一条污染少、效益高的发展之路。应按照国务院“意见”要求,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耗能和资源浪费严重的小型微型企业发展,防止落后产能异地转移。综合运用财税、金融、环保、土地、产业政策等手段,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加快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通过收购、兼并和产业转移等,获得新的发展机会。 进一步推动小型微型企业创新发展和结构调整。结合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工程,积极支持小型微型企业技术改造和结构调整。在中央预算内投资扩大安排用于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资金规模的同时,地方环保部门要积极争取各类环保资金,重点支持小型企业开发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污染治理和节能减排等。 此外,环保部门还应进一步加强针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服务。积极参与小型微型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开展“中小企业服务年”等活动,积极宣传环保各项政策措施及“十二五”中小企业成长规划等,解读政策及热点问题,营造有利于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舆论氛围。推动建立和完善企业环境统计、监测、分析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开辟小型微型企业环保审批绿色通道,只要企业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应尽可能地压缩其审批时限。 组织专家队伍,开展面向小型微型企业的环保咨询服务。建立环保咨询服务制度,组织面向小型微型企业的环境咨询服务。对于企业的环保难题,要组织环境科研、监测和管理工作人员开展咨询服务或上门服务。支持企业管理创新,帮助和引导其加强节能、环保等方面的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