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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6月底未完成整治的电镀行业一律关闭停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日期:2012-06-12  浏览次数:1072
核心提示:  8日,我市部署电镀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涉及电镀、电解、氧化、电泳的成员单位负责人积极参与,共同商讨行业污染整治和行业

8日,我市部署电镀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涉及电镀、电解、氧化、电泳的成员单位负责人积极参与,共同商讨行业污染整治和行业技术提升。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电镀行业环境污染整治,推进电镀行业优化升级,市环保局明确提出“七个一律”的要求,一是所有无证无照的电镀企业一律依法予以取缔;二是到今年6月底,拟原地整治提升的企业未能完成整治、未能通过验收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或关闭;三是到今年年底,列入搬迁范围,但是未能入园生产的企业,无法达到整治标准要求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或关闭;四是园区内企业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治验收,或搬迁入园的企业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或关闭;五是严格界定标杆式企业标准,各县(市、区)拟原地保留的企业数量超过当地注册电镀企业总数30%的(企业配套车间除外),则所有原地保留企业一律由省环保厅和省经信委等部门联合验收;六是通过验收的企业,在日常监督中被发现明显不符合验收条件的,一律严肃整改,并对有关验收责任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七是对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治任务或执行验收标准不严格的地区,一律采取挂牌督办、区域限批、撤销荣誉等措施,并在年度生态省建设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最新行业新闻2012年06月12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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