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城减废行动是于2006年4月正式启动的。是通过技术支持等举措,促进企业优化生产方式,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取得了良好的环境和经济效益,为深圳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发展质量起到了重要的推进作用。 这一行动借鉴了香港明智减废计划模式,旨在推动企业开展各种形式、各种层次的废物减排行动,促进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构建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环境友好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鹏城减废行动实行“自愿申报、技术扶持、集中评估、授牌奖励”的推进模式,通过采取政策激励、技术帮助和资金奖励,鼓励企业削减废物产生和排放,促进企业实现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 鹏城减废行动指导委员会由主管环保的副市长担任主任,副秘书长和人居环境委员会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负责减废行动的日常工作。 委托专业机构运作,保障减废成效。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一家技术实力雄厚的专业机构作为技术顾问,帮助企业制订减废目标方案,免费向企业提供先进适用的减废技术。 编制减废技术指引,指导减废实践。筛选先进适用的减废技术,编制电镀等10个行业的清洁生产技术指引,整理电子塑胶等6个行业的典型减废案例,免费发给企业。 搭建减废交流平台,分享减废经验。按行业类别举办减废技术交流会,介绍不同行业的减废方法和技术。6年来,先后组织举办了电镀、线路板等10余个行业的减废技术交流会,参会人次达3000余人,参会企业达1000余家。 加大奖励扶持力度,引导企业参与。根据《鹏城减废绩效考评细则》,深圳对符合考评细则要求的企业给予适当的资金奖励和政策优惠。企业在参与减废活动期间,达成了减排目标且符合考评细则要求,可获得最高10万元的奖励。6年来,累计获奖励企业达790家,财政奖励资金累计达1815万元。 在得到经济奖励的同时,获得鹏城减废标志的企业还可以享有优先扩建项目、优先给予环保资金扶持等10项优惠。同时,深圳市通过市长颁奖、媒体报道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获奖企业的减废成效,为其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