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镀网资讯:广东省东莞市东莞达明电镀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违法排放,危险废物不规范转移,近日被当地环保部门责令立即整改。 2012年3月19日,环境保护部环境投诉受理中心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广东省东莞市达明电镀厂白天关闭,晚上开工生产,大部分电镀废水都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污染附近环境。 接到转办件后,东莞市环保局立即对这家企业进行了调查。经查,举报人反映的企业全称是“东莞达明电镀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虎门镇南栅第四工业区,建于1993年,有工商营业执照和环保手续,共有两个生产车间,年加工电镀产品约6000吨。 现场检查时发现,这家公司私设暗管、部分生产废水直接排放、危险废物不规范转移,举报情况属实。 对此,东莞市环保局下发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对这家公司私设暗管、部分生产废水直接排放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8万元的处罚决定,对超标排放生产废水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8900.64元的处罚决定,对非法转移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万元的处罚决定,并责令这家公司立即停止将危险废物转移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制度。目前,东莞达明电镀有限公司已落实了以下整改措施:一是拆除暗管。这家公司已于检查当天将偷排暗管拆除并封堵。二是依法转移危险废物。这家公司已与深圳市危险废物处理站初步达成危险废物转移协议,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转移危险废物。同时,进一步完善了污泥堆放场所及标识设置,加强了污泥转移台账管理。三是整改污染治理设施。目前,这家公司已委托东莞智盛环保工程公司对废水、废气污染治理设施进行整改。 东莞市环保局将对东莞达明电镀有限公司的环境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同时,进一步加大对东莞达明电镀有限公司的监管力度,督促其尽快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