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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收保证金一月 海关助企业“减负”1900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日期:2012-06-26  浏览次数:868
核心提示:自5月11日起,广东省内跨关区外发加工将视作同一关区而免收保证金。今后凡是资信良好的B类及以上企业在广东省内海关之间开展跨关区外发加工业务,海关可以不再收取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帮助加工贸易企业“减负增效”,鼓励企业由简单加工向研发设计、自主品牌发展。

昨日,中山金汇金属制造有限公司报关部经理冼小坚告诉记者,自上个月11日中山海关正式启动跨关区外发加工免收保证金试点工作以来,企业办理此项业务已免交保证金630多万元,资金压力大大缓解,真是“雪中送炭”。

金汇公司是中山一家主要经营各类钟表配件、高精密五金件、人造首饰等产品加工的企业。受企业生产条件限制,产品电镀、饰字等工序必须外发加工完成。按照之前的海关监管规定,跨关区外发加工需交纳保证金。该公司从2011年4月至2012年5月11日跨关区外发加工共缴纳保证金人民币470万,再加上近年来全球经济不景气和欧债危机影响,客户不断延长付款期限,导致公司资金压力非常大。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中山企业跨关区外发加工情况相当普遍。按照现行政策,企业在不同的直属海关之间外发加工,需要向海关提供相当于外发加工货物应缴税款金额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不少企业反映因缴纳保证金而在资金周转、加工效率方面承担着较大的压力和困难。据悉,自5月11日起,广东省内跨关区外发加工将视作同一关区而免收保证金。今后凡是资信良好的B类及以上企业在广东省内海关之间开展跨关区外发加工业务,海关可以不再收取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帮助加工贸易企业“减负增效”,鼓励企业由简单加工向研发设计、自主品牌发展。

据中山海关统计,截至6月11日,中山海关共受理A A类、A类企业省内跨关区外发加工55份,涉及外发保税料件金额1039万美元,免收保证金1440万人民币;审批B类企业省内跨关区外发加工免收风险担保金30份,涉及外发保税料件金额319万美元,免收保证金442万人民币,两项合计免收企业保证金1882万人民币。

最新行业新闻2012年06月26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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