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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拟300亿修复重金属污染的土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日期:2012-06-29  浏览次数:847
核心提示:根据《规划》,“十二五”期间,用于全国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的中央财政资金将达300亿元,而带动起的产业总投资或达数千亿元。
   土地重金属污染的严峻形势,促使政府不得不投入巨资治理。

  根据《规划》,“十二五”期间,用于全国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的中央财政资金将达300亿元,而带动起的产业总投资或达数千亿元。

  陈同斌介绍,虽然我国土壤修复事业起步较早,在“六五”时期就已被提出,但随后没有很好地发展。

  规划显示,“十二五”期间,将以目前受重金属污染最为严重的内蒙、江苏、浙江、江西等14个省区市为试点,全面启动砷、铅、铬、汞等重点污染物的源头减量和土壤修复治理工作,尤其是对责任主体历史遗留场地土壤污染,要加大治理修复的投入力度。

  实际上,对土壤重金属污染的治理技术尽管种类繁多,但主要分为三个大类,即净化(通过植物如蜈蚣草和东南景天等来修复污染土壤)、钝化(通过海泡石等矿物吸附重金属元素)和避害(用“客土”来转换污染土壤)。

  按照规划,这次全国土壤修复工作将集中向受污染农田、城市“棕色地块”及工矿区污染场地三大领域推进。

  其中,城市污染土壤修复主要分历史遗留和新开发污染两大领域。城市土壤修复的主流运营模式为治理责任主体单位通过治理工程招标,中标修复公司通过土壤置换进行异地修复。目前,城市污染土壤修复主要集中在上海、北京等一线城市。

  农田污染土壤修复则主要通过在土壤上种植不进入食物链的植物来针对性吸附土壤中的重金属元素。

  这次中央资金的投入还包括:启动国家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重大科技专项。据了解,技术研发和工程试点将成为政策扶持土壤修复的两大抓手。

  此外,随着《规划》出台,围绕土壤修复出台一系列财政补贴政策。譬如,针对城市历史遗留污染土地,中央财政提出对不同原责任主体的治理项目将实施30%—45%的财政补助。

  “治理土壤重金属污染已成为国家‘十二五’环保工作的重心,但土壤修复目前国内还处于起步阶段,在政策强力推动下,产业化将存在巨大潜力。”陈同斌说。

  据媒体披露,土壤修复产业链涉及前期污染状况评估、后期工程设计运营及污染治理效果监测等主要环节。目前,A股上市公司中涉足这些业务的有工程服务领域的永清环保[24.20 -1.67%股吧 研报]、铁汉生态[29.18 -1.25% 股吧 研报];从事污染物检测的天瑞仪器[19.71 -1.45%股吧 研报]、华测检测[21.15 -0.84% 股吧 研报]等。随着土壤修复产业化全面加速,这些拥有项目及技术储备的龙头公司有望集中获益。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秘书长任官平介绍:“从总体看,我国污染土壤修复决策已从基于污染物总量控制的修复目标,发展到基于污染风险评估的修复导向;技术上已从物理、化学修复,发展到生物修复和自然衰减,从单一技术发展到多技术联合、综合集成的工程修复技术;设备也从基于固定式设备的离场修复发展到移动式设备的现场修复。”

  不过,一些业内人士对当前土壤修复,政府被迫花钱的做法并不认可。在他们看来,此举对污染企业来说是“污染赚钱走路,政府冤枉买单”。

  上述专家称,无论出于“谁受益谁治污”,还是出于“谁污染谁治污”,不少污染土壤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已经破产,政府作为产权所有者应承担修复责任。同时,应将土壤污染纳入环境常态监管。

  防控难题

  由于土壤污染延时性的特点,如果不对土壤进行修复,土壤重金属会不断累积,现在没有出现的问题将来也会慢慢出现。然而,在现实情况下,无论是事先的预防和事后的控制,均存在着多种治理难题。

  首先,土壤污染重,修复成本大,钱从哪儿来?苏州环境科学研究所所长杨积德曾向记者介绍,苏州化工厂600多亩,按60%的受污染面积进行治理,每亩666平方米,如挖5米深,即3330立方米,每立方米1.9吨,如每吨土修复需1000元左右,治理要20亿元。如按3米深进行治理,也要10多亿元。仅一个工厂就是如此,全国范围内可想而知。

  本报记者了解到,国土面积差不多的美国,在20世纪90年代用于污染土壤修复方面的投资近1000亿美元,达到了年平均100亿美元的巨大投资规模,若算上通货膨胀的因素,这笔投资到今天相当于300亿至400亿美元。“5年才300个亿人民币肯定远远不够。”

  除了资金因素外,治土技术的欠缺是摆在毒地治理面前的第二道难关。由于土壤修复耗时长、耗资大、处置过程更复杂,而且很容易产生二次污染,目前土壤污染类型多样,呈现新老污染物并存、无机有机复合污染的局面。

  在北京环科院副院长姜林看来,国内专业化的修复企业很少,多数仍处在发展的初步阶段。

  按照土壤修复的程序,修复企业先要对污染场地进行环境评价,跟人生病去医院“看病、诊断、治疗”的程序类似,土壤采样、实验室化验、分析诊断都是必需环节。

  缺乏相关法律与国家技术标准是第三个难题,“我国土壤重金属缺乏相应的标准,没有耕地重金属评价指标体系,无法正确评价耕地的环境质量。”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研究员陈梦舫说。

  在他看来,国家要尽快出台《土壤修复法》等相关法律与土壤修复的国家技术标准,使土壤修复有法有据。

  本报记者掌握的情况是,已经开展修复的北京、武汉、重庆、广西等省区市遵循的都是地方环保部门出台的标准。

  在一些受访的业内人士来看,除了上述困难外,土地治理,最为关键的,仍是管理体制的理顺和地方政府的决心。

最新行业新闻2012年06月29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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