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温州市签出“绿色保险”第一单,为鹿城区后京电镀园区一份保额1000万元的环境污染责任险保单。“绿色保险刚刚起步,要想取得明显成效,需要完善机制。”市环保局总工程师高永兴说,我市计划今年在电镀、化工、印染、造纸、合成革等高环境污染风险企业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这标志着温州正式迈入“绿色保险”的行列。 一份保险 三方共赢 近几年,工业企业污染事故频发,严重污染环境,特别是一些污染事故受害者得不到及时赔偿,引发了很多社会矛盾,经常出现“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担责,全社会埋单”的现象。 “利用保险工具参与环境污染事故处理,可以通过市场化的手段分散风险。”高永兴分析道,环境污染责任险达到三方共赢,对企业来说,分散经营风险;对受污染的老百姓来说,可以及时获得环境污染赔偿;对于政府来说,可以减轻财政赔偿压力。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又称绿色保险,是指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 2007年12月,原国家环保总局与保监会联合出台 《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拉开了“为环境加保险”行动的序幕。随后,深圳、重庆、沈阳等多个城市实行环境污染责任险试点。 去年12月,我市出台《温州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初步建立环境污染风险管理体系,并扩大保险覆盖面增强其保障能力,探索利用市场化手段管理环境污染。 我市现有重污染企业1000多家,分布在化工、电镀、造纸、合成革、危废处置等行业。“我市近期将根据污染风险来设定几个重点污染敏感区。”高永兴介绍,先期重点选择环境危害大、最易发生污染事故和损失容易确定的行业和企业,率先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保险公司同时承担第三方服务角色 7月5日,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鹿城支公司和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鹿城支公司联保的“绿色保险”第一单,保险范围覆盖鹿城后京电镀园区95家企业,以及后京电镀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和沿江蒸汽供应有限公司。目前,我市也只有这两家保险公司有开展“绿色保险”业务。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温州市分公司非车险部副总经理娄明远表示,由于突发意外事故导致有毒有害物质释放、散布、泄漏等事故,造成承保区域内的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直接财产损失,污染受害者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除了第三者责任外,保险责任还包括清污费用、法律费用、附加险等。 “故意污染行为不属于保险责任内,这已经属于违法行为。”高永兴说,现阶段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范围以突发、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直接损失为主,并逐步扩展到对渐进性污染的保险范围。 “我们在查看了后京电镀园区后,发现园区污染风险可控,所以费率较低。”娄明远说,投保了不意味企业就可以放心大胆地去污染,因为环境保险的收费与企业污染程度成正比,如果企业发生污染事故的风险极大,那么高昂的保费会压得企业不堪重负。此外还会雇用专家,对其环境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这种市场机制的监督作用将迫使企业降低污染程度。 保险公司同时承担着第三方服务的角色,安排工作人员定期走访,商量并制订消除安全隐患的具体措施。同时加强对承保项目的风险管理,协助被保险人做好防灾防损工作,对承保项目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督促其整改。必要时将视情聘请著名专家、学者组织灾害防范知识的专题讲座,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 “绿色保险”在摸索中前行 据了解,“绿色保险”在全国各地试点的进程不容乐观,因投保率低、污染评估认定制度不健全等原因,面临着“叫好不叫座”的尴尬境地。高永兴说,全国没有统一标准,我市进行的试点工作是摸着石头过河。由于缺少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目前还只能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来做。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风险识别和量化难度大,没有污染认定和赔偿的标准,没有第三方的责任鉴定机构,这是环保部门和保险公司面对的难题。国内目前对由于环境污染事件造成的公众受害责任赔偿,法律有规定,但是怎么赔,赔多少,则规定得不是很清楚,这就造成很多企业存在侥幸心理,而现阶段政府部门尚未出台强制性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的法律法规,因此多数企业投保意愿不强。 对于保险公司来说,绿色保险是个新险种,因此缺少了数据积累,首先保险费率确定难,需要大量的环境污染侵权事实作为基础,来确定每个企业污染风险的等级;其次环境污染损失的评估和责任认定难,导致在风险管控等方面存在难度。“参保企业不多,不能形成规模效应,难以分散风险。”我市一家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坦言道。 “目前我市"绿色保险"的损失评估、认定机构设在市环保局,在试点的不断推进中,来完善风险评估、损害评估标准和责任认定等各项机制。”高永兴说,目前市环保局正在召集相关人才,建立温州市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专家库,来对污染事件的损害作出鉴定评估和审查。 试点期间,企业如有兴趣投保,可向当地环保局报名,县(市、区)环保局和保险公司一起去企业做环境污染风险评估后,保险公司会做出相适应的保险方案,企业即可投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