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环保厅下发了《关于全省重金属污染防治督察情况》通报。总结了对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为期半个月的督察情况,这次督察是4月~6月在全省组织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检查之后。 在督察阶段,共有6个督察组分赴全省13个省辖市,采取随机抽查方式重点对各地涉及重金属污染物产生、排放、利用、处理处置企业的产排污状况、污染防治管理情况等进行了实地督察。督察中,共检查了126家企业(其中94家涉重金属企业)和9家化工园区的13家污水处理厂、19家生产企业。 从督察情况看,重金属污染防治的总体情况较好,但也在督察中发现了四个方面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企业超标排放现象仍然严重。少部分涉重金属企业存在治污设施设置不齐全和管理不规范、运行不正常、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等问题。如常州市卜弋电镀有限公司、连云港市云台电镀厂等均严重超标排放;二是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存在“短腿”现象。个别企业存在着未批先建、批建不符、久试不验等问题,如江阴市桐岐电化有限公司自2011年6月投运至今未通过验收,部分电镀生产线无废气治理设施,已被无锡市环保局处罚,但现场检查时这家公司仍在生产,未落实无锡市下发的停产整治决定;三是通过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还有“漏网之鱼”;四是涉重危险废物转移还有“漏洞”。 对于督察中发现的问题,江苏省发布的《通报》特别指出要坚决做到“七个一律”。“七个一律”即对未经环保等部门审批的,一律停止建设;对现有企业选址防护距离达不到审批要求的,一律停产并尽快落实搬迁;对“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一律停止生产;对无污染防治设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或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一律停产整治并从重处罚;对整治不到位的一律关闭;对无危险废物资质从事废铅酸蓄电池回收的,一律关闭或转产;对发生重大污染事件的,一律严肃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