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了解到,2012年佛山市顺德区节能专项资金开始申报,扶持项目包括三大类,申报材料于8月20日前统一报顺德区节能协会。 根据之前对节能考核的奖惩措施,这次专项资金申报的企业必须完成能源审计报告及节能规划,2011年度节能考核等级必须为“基本完成”以上。 第一类扶持项目是重点节能工程和节能技改项目,包括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新能源开发、区域热电联产、绿色照明、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项目等。“这些项目可以由企业自主实施,也可以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相关负责人表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示范项目也可申报。 而在申报条件方面,项目实施期要求为在顺德区内最近一年完工的项目,企业需要符合国家、省和顺德区的产业政策以及节能要求。同时,企业需要建立了企业节能管理机构,有明确的节能资金投入和节能技术改造工程等。 此外,第二类扶持项目属于节能服务及能源建设项目,包括节能共性技术和行业发展研究及推广应用;能源审计评估、节能监测、公共机构节能服务;节能信息化服务等。企业需具备开展节能技术和公共技术服务的体制和机制保障,能够承担面向社会或行业的服务,符合国家和省的相关政策。 第三类项目为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包括企业实施节能、降耗、减污项目的清洁生产审核;钢铁、造纸、印染、化工、电力、建材、电镀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工程及环保产业化示范项目;工业“三废”资源化利用,木材、石材等原材料节约替代;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及产业化、综合应用示范等。申请清洁生产扶持的项目需通过省或市的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