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发改委获悉,近日国家发改委下达了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濉溪第二污水处理厂获得1620万元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 濉溪第二污水处理厂原系濉溪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为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规划内的工业污染防治项目。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新建园区必须配套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 施,提高园区集中处理规模和排放标准,加强园区企业排水监督,确保集中处理设施稳定达标。可能对园区废水集中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产生影响的电镀、化工、皮革加工等企业,应当建设独立的废水处理设施或预处理设施,满足达标排放且不影响集中处理设施运行的要求后才能进入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同时,严格控制化工园区建设,严格审核进入园区的化工企业,进入园区的企业必须符 合国家产业政策。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即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濉溪第二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将进一步完善濉溪经济开发区的配套基础设施,增强园区的承载能力,从整体上提高我市工业污染防治水平,系统提升城镇污水处理水平,有利于我市积极推进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建设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