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环保部门了解到,乌鲁木齐市将用两个月时间,集中整治涉重金属排放企业、污染减排重点行业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
乌鲁木齐市规定,对整治工作不力、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辖区,将在评选有关环保先进及重金属污染防治目标任务考核时一律否决,并对这一辖区实施涉重金属行业区域限批。 今年,乌鲁木齐市将加强对火电机组及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企业的监管。对未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的,制定限期治理计划,下达限期治理通知。对超标排放二氧化硫的,一律扣减脱硫电价。对偷排、超标排放、无故擅自停运脱硫脱硝设施、无故开启烟气旁路、监测设备数据连续弄虚作假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并追缴排污费。逐步建立电力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制度。 在饮用水安全方面,要求在水源保护区设立警示标识和宣传广告牌,完善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建设水源地环境风险防控设施,提高突发水污染事件的防范和处置能力。 此外,乌鲁木齐市还将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环境风险单位、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对从事重金属矿采选、冶炼及皮革鞣制、电镀等存在环境风险隐患业务的企业,加大环境执法监察力度。 据悉,乌鲁木齐市近日出台了《乌鲁木齐市2012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10月中旬前将分3个督察组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环境影响较大、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违法案件进行挂牌督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