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青海省结合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不断加大对涉重金属矿采选、冶炼企业的检查整治力度,进一步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厂监管水平,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排放。 据了解,西宁市环境保护局对辖区12家涉重金属冶炼企业逐一排查。对于未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大通福通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责令其停产治理;对存在环境污染隐患的青海中星化工有限公司,实施取缔关闭;对于未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危险废弃物管理不到位的青海湘和金属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责令限期整改。 同时,海北州祁连县针对4家采选矿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内容不完善、未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等行为,分别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海南州对青海赛什塘铜业有限公司采矿厂、废石场护坡、挡墙不完善及事故池容量达不到环保要求等问题责令整改。 环保部门还会同有关部门,对全省17家建成运行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和55家涉重金属采选冶炼企业、3家电镀企业、1家皮革鞣制企业的基本信息在《青海日报》进行公布,以便接受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