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石狮市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格全天候监管重点污染单位,杜绝偷排漏排行为,提升环保执法水平。截至目前,累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6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0份,罚款金额85.6万元,并上报20条环境违法信息;接报、查实并强制取缔非法小电镀企业13家、非法小皮革企业1家。 石狮市充分发挥环保监控中心的远程监控作用,督促重点污染源与省、泉州、石狮三级环保部门的在线监控设施正常联网,实现24小时全天候监管。在监控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查明原因,一旦发现偷排、漏排行为,坚决依法严厉查处。开展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确保自动监控设备正常运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日常巡查,采取夜间、周末、节假日期间突查等措施,加大对重点污染企业的现场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新五小”企业,对故意违法排污,屡查屡犯、屡禁不止的违法企业加大处罚力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不定期对重点污染源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抽检、采样化验,严厉惩处环境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