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领导,制定方案。绍兴市出台《关于开展全市重金属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将电镀行业污染整治作为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工作的重点,并纳入各级生态建设考核体系。并与市经信委联合下发《绍兴市电镀行业污染整治方案》。 二是严格准入,分类指导。对企业规模小、工艺装备落后、整治无望的企业坚决予以关停淘汰;对拟保留企业,在装备技术水平、污染治理能力和环保管理要求提出了提升要求。绍兴县关停了4家不符合电镀行业整治标准要求的企业,对拟保留企业安装了刷卡排污总量自动控制系统;诸暨市原址整改和集中入园同步进行,各企业已累计投入改造资金3000多万元,原有18家电镀企业拟整合成4家电镀企业后搬迁入园;嵊州市对环保手续齐全的4家企业进行提升整治,对12家企业提出了同类整合集聚发展的要求。 三是落实政策,措施到位。其中,绍兴县政府对现有生产企业就地关闭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奖励;诸暨市预付先期建设启动资金1000万元用于土地预征和补偿等;嵊州市对现有生产企业就地关闭转产的给予每家企业10万元的奖励。同时,各地加强对电镀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宣传及指导工作。 四是加强督查,严格监管。今年4月,绍兴市环保部门组织开展了“蓝剑3号”2012春季专项行动督查行动,分4个工作组对全市电镀、印染等行业开展督查,共计出动执法人员人465人(次),行政处罚18家,责令整改80余家,责令停产8家,移关公安部门案件1起。绍兴市生态办也于今年6月专门组织市环保、经信、发改、监察、安监等有关部门,对各地电镀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开展了专项现场督查,指导、督促各地加快电镀行业整治及落后产能淘汰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