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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关于举报非法小电镀的各地奖励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日期:2012-11-24  浏览次数:1237
核心提示:为打击小电镀,各地不仅政策上给予支持,并且还积极调动人民群众监督的积极性。不少地方更是公布群众举报电话,对于群众举报的电镀企业,只要一经查证,举报人可以得到相应的现金奖励。

“十五小”即小造纸、小玻璃、小水泥、小化工、小制革、小染料、小炼油、小电镀、小印染、小火电、小钢铁、小铅锌、小冶炼、小选金、小砖窑。非法小电镀企业是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企业之一,虽然其排放量小,但污染物难以降解,对环境危害较大。为打击小电镀,各地不仅政策上给予支持,并且还积极调动人民群众监督的积极性。不少地方更是公布群众举报电话,对于群众举报的电镀企业,只要一经查证,举报人可以得到相应的现金奖励。下面我们就来盘点一下各地方的举报奖励制度。

一条有效线索,奖励3000元!这是福建省石狮市环保局在2012年初制定的举报非法小电镀企业奖励办法。公众若发现有非法小电镀企业,均可拨打12369环保热线举报,亦可来信或到石狮市环保局110联动值班室举报。据该办法,公众举报的范围是石狮市行政区域内存在的非法小电镀企业,除祥芝镇大堡电镀集控区内依法设立的电镀企业外,其他设立电镀加工工艺的企业均视为非法小电镀企业。办法自2月实施以来,得到市民积极支持。为进一步提高市民举报积极性,举报奖金由原来3000元提高至5000元。

根据岳阳市委、市政府“四三六”工程要求,对岳阳市中心城区的“十五小”企业设立举报电话对经查实,各地政府又尚未掌握的“十五小”企业,给予举报人每家企业1000元的奖励。举报电话:8721331

湖南湘潭环保协会更是发出重奖举报非法电镀作坊,凡发现在湘潭辖区内非法从事电镀作业的,均可拨打举报电话58253683。举报人可获得5000元现金奖励。

山东出台的《关于奖励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的暂行规定》明确了5种情形适用举报奖励,即擅自拆除、闲置或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污的;违反“三同时”规定的;擅自建设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由承办的环保部门根据举报的内容、性质、情节对第一举报人酌情给予现金奖励,征得举报人同意,也可以予以表扬。

这仅仅是列举的几个例子,相信还有很多这样的措施。从各地的奖励政策不难看出加强环境保护是我国长期的基本国策。近年来,随着各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出台和各级环保部门执法检查力度的不断加强,环境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环境质量也得到明显改善。但是由于受经济利益的驱使,环境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尤其是一些小电镀、小制革等地下窝点,因为其隐蔽性大、游击性强,环保部门难以及时有效查处。因此,怎样及时发现违法窝点和环境违法行为,就成为环保执法工作的一个重点和难点。笔者认为,鼓励公众举报环境违法并给予奖励,不失为一个好的办法。环境保护与每一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不仅是环境污染的受害者,也应是环境污染的治理者。因此,把群众发动起来,及时发现违法电镀窝点和违法行为,并予以举报将有效地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保环境平安。从这点上讲,制定和实施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和吸引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称得上是有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一种好办法。


最新行业新闻2012年11月24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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