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为加强鄱阳湖生态经济建设,开展环保整治行动。共检查企业19068家,立案企业171家,其中停产整治74家,取缔关停18家。全省各级政府及部门对15家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企业进行挂牌督办。 对涉重金属排放企业专项整治 今年4月至11月,我省继续深入开展以重有色金属矿采选、冶炼为重点的重金属排放企业的排查整治。坚持“区域平衡”、“等量置换、减量置换”的原则,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总量控制。同时,着重抓好重金属污染治理重点项目的推进,乐安河流域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项目、贵溪冶炼厂周边区域土壤修复项目(一期)等重点项目进展顺利。 另外,我省还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强化对重金属排放企业生产全过程监管,加大现场执法检查频次,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据统计,整治期间,我省各级环保部门实地检查有色金属矿采选、冶炼以及皮革鞣制、电镀企业等各类涉重金属企业292家,对其中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企业采取了多种处理措施,其中:取缔关闭污染严重的涉重企业7家,停产整顿企业55家,责令整改或限期治理企业45家,对一些违法企业进行了经济处罚,并对全省56家铅蓄电池生产企业进行了网上公示。 鄱阳湖区域打击非法排污专项整治 今年4月至11月,我省还组织开展鄱阳湖区域深入打击非法排污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清查整治环鄱阳湖区域内非法排污单位,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各级环保部门按照省统一部署,对鄱阳湖周边沿岸一公里范围内的污染物排放单位进行全面清查,对整治无效、污染严重的坚决采取关停措施。 专项整治期间,共排查204家废水排放企业,对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采取停产整治等各种处理措施,其中限期整改42家、停产整治2家、取缔关闭1家,确保了鄱阳湖水质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