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全力推进国家和自治区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的实施,我区重金属污染防治下一步要抓好四项重点。”这是记者日前从环保部门获悉的消息。 近年来,我区在重金属污染防治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2011年,我区编制完成《广西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和重点防控区的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并积极推进电解锰、有色金属采选冶炼、电镀、铅蓄电池等重金属行业的专项整治,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和投入力度,强化环境执法监管,这些工作效果明显。2011年,我区共建设96个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完成11个国家规划项目,淘汰涉重金属项目40个;2010年和2011年我区共获得中央重金属专项资金3.2亿元,利用专项资金促进企业实施重金属污染治理,共支持污染源治理项目13个,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试点项目3个,并完成了一些重金属污染治理与修复示范工程项目。 作为重金属污染防控重点省份,虽然我区努力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但由于工作任务重、基础薄弱、技术支撑能力不足,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面临困难仍较多。为此,自治区环保厅明确了重金属污染防治下一步要抓好的四项重点:一是积极推进《广西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的实施。安排专人负责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高度重视年度实施方案的编制,尤其是污染综合防治项目、解决历史遗留污染问题的试点项目,要提高其可操作性。二是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实施的基础工作。针对广西涉重产业特点,开展企业基础调查、风险评估、科学研究、产业升级等基础性研究工作,掌握重金属实际排放情况和污染状况,切实夯实规划实施基础。三是加强对重金属企业的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新增量,切实从源头上加强对新建项目审批管理,推进落后产能淘汰和老企业升级改造。加强涉重金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四是进一步做好台账资料的编制工作。按照国家重金属核查核算的要求,加强对地方环保部门、企业台账资料填报的指导,实现一厂(项目)一账,提高台账资料规范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