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烟台市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集中整治涉重金属排放、危险废物产生处置企业及城镇污水处理厂等方面存在的环境问题。去年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检查企业739家次,保持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烟台市强化重金属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监管力度,严格规范重金属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要求所有黄金选矿企业的废水全部排入尾矿库,循环利用不外排,产生的固体废物必须由有资质的企业处理。 对电镀企业实行全过程监管,确保生产废水达标排放。对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及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无针对化学品特性或特征化学污染物要求、无环境风险评价专章或环境风险评价内容不完善的,责成建设单位限期补做环境风险评价。 烟台市将城市污水处理厂纳入环境监督管理范围,不断加大监察监测频次。要求污水处理厂妥善处置污泥,建立健全污泥管理台账,规范污泥运输和接收制度。按属地管理原则,对上级和本级环保部门审批项目、建设项目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性现场监察。 为保护好饮用水水源地,全市规定,凡是饮用水水源地周围和上游一律不再审批任何污染性企业。在一级保护区内设立了20余公里的防护网,设置警示宣传牌18个,清理取缔水源地内违法畜禽、水产养殖10余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