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镀网:近日,黑龙江省政府决定,从4月开始在全省开展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重点集中整治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违法问题,以及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 为此,黑龙江省政府成立以于莎燕副省长为组长,环境保护厅、发改委、工信委、监察厅、司法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商局、安监局、电监会东北监管局为成员单位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强化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专项行动重点查清有色金属矿山采选及冶炼、含铅蓄电池(包括加工、回收)、皮革及其制品、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电镀、危险废物处置等重金属排放企业及历史遗留重金属废物堆场。严肃查处重金属排放企业违法建设的环境违法行为,未经环评审批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和生产。对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多次被查处仍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停产整顿;对超标排放的,依法给予高限处罚,责令限期改正;对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责令停产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完成的依法关闭;对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的重金属排放企业,一律取缔关闭;对无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一律取缔。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环境安全的重要性和政治敏感性,将防止发生重大水污染事故作为重要工作长抓不懈,将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典型环境污染问题作为重点,分批进行挂牌督办,挂牌督办结果要向社会公布。 |